董仲舒强调以德治国。但是,法是德的内核,德是法的补充。强调教化万民,以德治国,也不能说错,但首先应该把法治做好,再考虑德治的作用吧。君子怕犯德,小人怕犯法,是因为不能对平民百姓要求过高,只要不犯法就行了,对于君子等当官的人,则要求要更严格一些,要不犯德,因为,如果君子犯法,其危险性比之平民,要厉害得多,因此,要对当官的,有更多的要求。
其实皇帝也明白,治世的能臣,有一两个,够用了。其他的臣子,只要忠诚、老实,按部就班就可以了。所以,治世的官僚选拔,首要的考察因素是德。即使是到了现代,我们进行公务员考试以后,一样要进行政审还有社会调查,以确保要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这个人,是个德行好的胚子。这是先考察能力,后考察人品,缺一不可。所以,董仲舒的这个孝廉制度,其实也很有现实意义。当然,举荐贤德这种事情,本身的操作性就很不高,风险很大。一来,负责举荐的人说谁贤德,谁就能当官,说谁不行,谁就不能当官,如果举荐他的这个人本身品行就不行,那举荐出来的谁知道会是什么玩意……
所以,后来逼着有了岁考、举荐连坐制度。即便是祸害混进了队伍里,也有清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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