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是对女性身体的极大摧残,可以说是真正的陋俗中的陋俗。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裹小脚这个习俗究竟是从哪里开始的?
常说缠足起源于南唐,是因为后主李煜的一位妃子喜欢缠足,且缠足后婀娜多姿的起舞,李煜非常喜欢,后宫的其他妃子知道以后纷纷效仿,缠足之风由此产生。
宋朝宫廷中出现了缠足,继而在贵族妇女中流行开,然后这股风气开漫延至民间,到了元代,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
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是其实终明一朝,小脚的流行仍然是在部分富贵人家罢了,大部分的中低层女性其实是没有缠脚的,这一点在考古学上已经证明了。
因为目前国内出土的墓葬中,清朝以前的女尸都没有缠足,缠足的女尸都是出自清朝,由此可见在明朝缠足其实只是在少部分上层女性中流传。
到了满清,虽然满清政府也偶尔有下令不准缠足,但是这股风气却是彻底蔓延开来了。
从上到下,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
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曾自诩为“香莲博士”,写成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地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分别进行仔细地品味和赞赏。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方绚居然因此而会名声大振,简直令人作呕。
直到清朝晚期,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这种陋习就是中国落后的一种产物,先后发动了反缠足运动,终于在民国时期才算完全禁止了缠足。
其实这种畸形的审美本质上是源于那个时代男性占据社会权利,这是全球范围内的想象,比如欧洲曾经一度要求女人细腰,甚至于女性如果脱掉束腰会受到道德上的指责,而穿戴束腰也造成了大量女性的死亡案例,日本曾经流行女子将眉毛剃掉,将牙齿涂黑的审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