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行贿罪对北海市银海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原主任谢某锋等人依法提起公诉。南国早报记者获悉,被告人谢某锋伙同他人涉嫌贪污征地补偿款达1.16亿余元,行贿700万元。
今年43岁的谢某锋是广西北海人,先后任北海市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
2016年7月1日,被告人叶某河指使他人以张某平的名义承包了北海市银海区庆丰养殖场的317.5亩养鳖。叶某河与被告人谢某锋一起,多次找人帮忙,协调将鳖场土地纳入北海市土地征收范围。谢某锋、叶某河还指使郑某贺、陈某海等7人签订共同经营鳖场的虚假合作协议,并让郑某贺冒充鳖场的合伙人与银海区征地办、评估公司等单位对接征收事宜。之后,谢某锋根据不具法律效力的评估明细表,确定该鳖场地上附着物补偿价值,贪污了银海区征地办公室土地储备债券资金支付的补偿款1.16亿余元。
2020年1月,北海市海城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根据北海市监委指定,海城区监委对银海区政府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谢某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调查,谢某锋在担任银海区政府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伙同他人骗取征地补偿款后,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掩盖事实真相。除涉嫌贪污犯罪外,谢某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还伙同他人给予相关国家工作人员7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行贿犯罪。
根据有关规定,谢某锋被开除公职,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嫌犯罪问题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案已移送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编辑丨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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