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建都问题,刘邦衣锦不还乡,定都在关中是什么道理?
秦汉至唐以来,古人将函谷关或潼关以东的中原地区称为“关东”、以西的长安汉中地区称为“关中”。
公元前202年2月28日,刘邦击败项羽后,统一天下。在定陶(今山东省荷泽市定陶县)氾水之阳的堌堆上,鼓角齐鸣,旌旗招展,山下数万将士队列整齐,呼声震天。刘邦在部下的簇拥下,黄袍加身,祭天祭地,正式登基做了皇帝。
开国建都是大事,刘邦属意雒阳(洛阳),并决定定都于此。
定都雒阳,这事不仅仅是刘邦的心愿,同时也是大多数群臣的想法。满朝文武大臣多为关东人,都希望都城临近家乡。大家认为:秦朝短短二世而亡,可见关中的地利根本无法保证政权的稳固。另外项羽的一把大火烧了咸阳,秦朝富丽堂皇的阿房宫成为一片废墟,不堪使用。而雒阳东有成皋之险,西有崤山、泥池之峻岭,北有黄河,东有伊水及治水,地形非常有利。
然而雒阳作为汉朝的都城仅仅数月,一名齐国被发往陇西 ( 今甘肃一带) 戍边的戍卒娄敬打破了现实。
娄敬拜见同乡的虞将军,希望能通过他面见刘邦。在虞将军的斡旋下,娄敬见到了刘邦。
娄敬对刘邦说:周朝的祖先经过长期的积累才能达到力量雄厚,才能乘殷商混乱之际灭殷纣王而建立周朝。周朝开国的京城设在关中的镐京。直到成王即位, 周公为宰相,才有经营雒阳之议,原因是雒阳位于天下之中,诸侯由四面八方纳贡朝拜比较方便。但是自平王迁都雒阳后,王室逐渐式微,诸侯争霸,周天子地位一落千丈。而关中地区,有峻山险河为屏障,四方关塞稳若磐石。即使关东地区有急难时,关中的户口也可很快集结百万雄兵,维护关中地区的安定。定都关中,控制关中,就具备了扼天下之压服天下之背的优势。
要说刘邦自己的真实心愿,恐怕他既不想在长安,也不想在雒阳,而在老家沛县。
汉朝建立后, 刘邦开始消灭英布、韩信、彭越等异姓王。公元前195年七月,淮南王英布谋反。十月,刘邦击败英布,还师经过故乡沛县 (今属江苏) ,召集故乡父老乡亲同饮。酒酣时,刘邦击筑而歌《大风》:“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歌词以楚歌的形式,表达了成就天下霸业、荣归故里、荣耀加身的得意与感慨,
可见与项羽 “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一样,在刘邦心中也有一份归乡情结。
举棋不定的刘备问计张良。最后张良用“金城千里”的概念说服了刘邦。
《史记·留侯世家》记载:张良认为“洛阳虽然也有地利,但其中心腹地不过百里,而且生产力薄弱,四面平原,容易受到包围,而关中左边有崤谷及函谷关,右边有陇中、蜀中,沃野千里,南有生产丰富的巴中、蜀中,北有可以同畜牧的胡人进行贸易的国境。三面均有阻挡,易守难攻,向东一面又可居高临下,东制诸侯。诸侯安定时,可以利用黄河及渭水运输便利,将天下财货、贡品供给京师。诸侯有变,顺流而下,又可方便供应讨逆军粮。
张良和娄敬都有长远的眼光,认识到关东诸侯对汉朝的严重威胁,所以力劝刘邦入都关中,利用关中的地理优势“东制诸侯”。
此时刘邦虽已称皇帝,但皇位并不稳固,仍是各诸侯王觊觎的对象。最后,刘邦醒悟到迁都的重要意义,决定将都城从雒阳迁到根据地关中,并执行以关中制关东的基本国策。
刘邦决定迁都关中,但迁到关中何地?在当时似乎没有确定下来。当时的长安还是一片废墟,只能把栎阳作为国都。一年多以后,刘邦才正式把长安作为汉朝的国都。
之所以迁都关中,除了张良和娄敬说的道理外,刘邦也有自己的考量。
其一,当年刘邦首先入关灭秦,按约当为关中王。他实施的抚慰秦人秦吏的措施,承认秦朝培植的军功地主的政治、经济地位,以换取他们的拥护,受到了关中人的欢迎和信任。而项羽入关前坑杀秦降卒二十余万于新安,入关后又肆意暴掠,烧杀抢劫,秦人对其恨之入骨。刘邦在与项羽争霸处于最危难时,关中后方根据地平静,秦人无一反叛且竭尽人力、物力全力支援前线,使多次濒临败亡的刘邦得以重振军威,扭转败局,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二,关中地区自古以来就是重要的粮食产地。《史记》记载“夫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然量其富,十居其六焉。”《汉书》记载“衣食京师,亿万之口。”
其三,开国后刘邦将长安以东分封给了同姓诸侯,定都长安可以随时扑灭可能的叛乱。如果将都城定在雒阳,诸侯作乱时洛阳周围必然为战场,都城则有累卵之危。同时,长安靠近边疆,是连接内地与西域的纽带,是经营西域、反击草原民族的重要基地,可以加强对北边少数民族政权的防范。
其四,刘邦为了防止六国旧贵族造反,“徙贵族楚昭、屈、景、怀,齐田氏关中”,强行迁徙关东地区的地主、富商、豪桀中有较大影响力的人或家族入关,以便就近监视。
其五, 长安以前作为周秦的都城已初具规模。在汉朝初政权不稳定的情况下, 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建设都城,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都城作为一代王朝的政治中心,其地理位置的选择不仅关乎城市本身的发展,而且更与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了刘邦迁都是正确的,汉朝平定了几次叛乱,解决了一些诸侯王的问题,西汉享国二百一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