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担任的亭长到底是什么官,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并非派出所所长
众所周知,刘邦在起兵反秦之前,曾在泗水郡沛县担任过泗水亭长。那么,刘邦所担任的这个“亭长”究竟是干什么的,是个多大的官,相当于现代的什么官职呢?很多人说刘邦担任的“亭长”就是个派出所所长,其实这种说法并不算准确。
首先要搞清楚秦汉时期“亭”有多大。在秦朝的行政区划里面,“亭”出现在两个地方。其中一个是治安区划,这个通常出现在规模较大的城池,当时往往会将城内划分为若干个治安区,每区设都尉,每个区又被划分为若干个亭,设亭长。
例如《云梦秦简》中便有“市南街亭”之语,《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蔡质《汉仪》中则有“洛阳二十四街,每街一亭,十二城门,每门一亭”。这里的“亭”,基本相当于现代的街道办。而刘邦所在的泗水郡,显然是没有这么大的城池的,因此刘邦所担任的“泗水亭长”,并不属于这套系统。
另外一个则是基层行政区划,秦汉实行“郡县制”,而当时的划分方式基本是,百姓以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一什,十什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十乡为一县,十县为一郡。而刘邦所在的泗水亭,便是隶属于泗水郡沛县。
《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有“大率十里一亭”的记载,而秦制以六尺为一步,300步为一里,一尺约等于现代的0.231米,即秦汉时期的十里约等于4158米。也就是说,一亭大概有13.57平方公里,约有一千户人家,大概相当于今天的一个中等村庄。
其次要搞清楚“亭长”是个多大的官。众所周知,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开始实行集权统治,全面废除世卿世禄制,改为推行“三公九卿制”。不过,由于当时的官僚体系还不够完善,再加上缺乏配套的官员选拔系统支持,即便秦始皇派遣了大量熟悉律法的人员前往各地为官,却依然无法满足统治需求。
因此,秦朝时期,地方上仅有郡守、郡尉、郡丞、郡监,县令、县丞、县尉等高级官员由中央朝廷直接任命。然而,仅凭这些官员,根本无法有效管理一个郡或一个县这么大的区域。
当时在郡县以下,往往由县令任命在当地素有声望者,来分管地方。例如于各乡设有乡三老、乡有秩(掌管大乡)/乡啬夫(掌管小乡)、乡佐、乡游徼、乡卒等;各亭则设有亭长、亭佐、亭侯、求盗、亭父、亭卒等;各里则设有里正、父老、杜宰、里监门、里卒等。其中,亭长便是一亭的最高长官,对下负责掌管下属各里,对上则隶属于乡三老管辖。。
需要明确的是,很多人认为“亭长”不应该是官,而应该是“吏”,实际上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秦汉时期还没有明确的官员等级划分,而“亭长”虽然不由中央朝廷直接任免,且官职较小,但不仅在朝廷有备案,且有官印,而且也有朝廷俸禄(虽然仅有600至900钱),这与“吏”有着显著区别。
最后再来说说“亭长”的主要职能。按照《汉书·百官公卿表》和《续汉书·百官志》等史料记载,亭长的主要职责便是治安警卫,兼管停留旅客。目前关于亭长是否承担民事管理还无定论,但从刘邦负责押运徒役的经历来看,个人认为亭长应该是承担着兼理民事职责的。
很多人说刘邦担任的“亭长”就是现代的派出所所长,这个说法同样很不准确,亭长的职责其实很杂,而缉拿盗贼其实只是其中一个职责而已,此外还包括查验过往旅客、货物运输、采购、文件传送、押送徒役等。
如上所述,无论是从管理面积,还是从官职大小,亦或是从具体职能来讲,刘邦所担任的“亭长”,其实更类似于今天的村长兼治安主任。
此外,很多人认为刘邦不学无术、游手好闲,其实也并不准确,《史记·卢绾列传》中有“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的记载,可见刘邦是读过书的。同时,秦朝虽然对出任“亭长”的要求不是太高,但却明确规定“多以服兵役已满期之人充任”,可见刘邦大概率服过兵役。
而且,根据《汉书》的记载,刘邦家族起源于陶唐氏后裔御龙氏,也就是晋国大夫士会后代的一支。战国时期,宋国灭亡之后,魏国取得了宋国丰地一带,在此设立大宋郡,并从大量迁徙百姓至此建立城邑,而刘邦的祖父便曾担任魏国的丰公。虽说秦灭六国后,废除了世卿世禄制,但刘邦家族在该地的影响力,短期内却是难以彻底消除的。
综上所述,刘邦不仅读过书(这点其实已经打败了大多数人),而且服过兵役,这就让刘邦已经满足了担任“亭长”的基本条件,再加上家族在当地拥有一定影响力,足以让其管住辖区之人。如此一来,刘邦担任泗水亭长,简直再合适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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