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太祖努尔哈赤首创满洲八旗,太宗皇太极又增编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八旗是满族社会特有的制度,以民兵结合、军政结合、耕战结合为特点,以正黄、镶黄、正白、镶白、正蓝、镶蓝、正红、镶红几种不同色彩装饰的旗帜为标志。
努尔哈赤初定,以三百丁为一牛录,由牛录额真统领,牛录额真下设代子二人为其副职。将兰百丁分为四个达旦,每达旦由一个章京率领,章京下设一个管文书的拨什库。又以五牛录为一甲喇,由甲喇额真率领。以五甲喇为一个固山,由固山额真率领。固山额真下设梅勒额真二人为其副职。汉语称固山为旗,八固山即称八旗,又称牛录额真为佐领,甲喇额真为参领,固山额真为都统,梅勒额真为副都统。固山额真为旗主,只管一般的军备和旗务,只有旗主贝勒才是名副其实的一旗之主,他们都是努尔哈赤的子侄辈,根据八旗共治国政的制度,拥有很大权力。
伴随皇帝削弱旗主特权的过程,八旗集兵方式和战斗组织由单一形式向多样化发展,出现了许多新兴的特殊军营。
京营八旗一般从各佐领中抽调一定人数,以满蒙官兵为主,基本按原有的组织系统重新编制,主要有:亲军营,主要负责在侍卫处安排下,配合侍卫保护皇宫;前锋营,战时为先锋,平时为皇帝的前哨警卫;护军营,主要任务是守卫紫禁城,负责朝会、燕飨执事,扈从警跸等;步军营,由八旗步兵与绿营马步兵联合组成,由步军统领率领,主要负责京师的卫戍、警备、治安等工作。骁骑营,以马队为主,兼辖枪营、炮营及护炮的藤牌营。火器营,以火器装备和训练为特点,主要负责守卫京师,皇帝出巡则备扈从。健锐营,乾隆十四年(1749)从前锋营和护军营中挑选勇健者千人演练云梯平金川后组成,主要负责守卫静宜园,护卫皇帝出驾、宫中及圆明园的水火事宜。神机营,咸丰十一年(1861)组成,为加强京师和皇宫的警卫。
八旗最高级别官员印信为都统印。《大清会典》规定:都统银印,虎纽,二台,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叶篆文。顺治十六年(1659)铸给八旗满、蒙、汉旗二十四颗都统印。康熙五十三年(1714),改铸八旗左右翼印各一颗,将旧有之印收回。雍正元年(1723),又将都两翼总印收回,改为每旗只颁一颗印。同时,将原都统印中满文的固山额真,改为固山昂邦,汉文依旧。雍正四年(1726),又觉不妥,八旗都统印一向由满洲都统掌管,如果蒙古或汉军旗下遇有移咨用印之事,很不方便,因此请求仍照先例,每旗给与三印,满、蒙、汉军各都统各一印。雍正允准,重铸二十四颗都统印。
雍正前,八旗并未设固定公所衙门。雍正元年,下谕和硕庄亲王等,从内务府官房内选择八处,作为管旗大臣公所。同时设立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三旗都统衙门。镶黄旗在捌棒胡同,正黄旗在古虎胡同,正白旗在烟桶胡同,正红旗在锦石坊街,镶白旗在东单牌楼新开路胡同,镶红旗在石驸马街之南,正蓝旗在崇文门内堂子胡同,镶蓝旗在宣武门内东宽街。每旗按月轮流管理八旗事务,叫做“当值”。
各都统的印,嘉庆以前都收贮在各都统家,有用印之事,令副都统等公同商量办理。雍正初曾有人上奏建议将都统印存于公署,但八旗大臣会议后,复奏认为印信贮存公署,须另派官兵看守,浪费人力,此议遂寝。实际上,公印放在私宅,效率并不高,这种八旋的积习,造成无印公文的大量存在。
通常情况下,只有封印后,才准用无印的白文,且要在应行盖印文之处注明。针对这种不在封印期间也用白文的情况,雍正曾重申:“近见平常时节,亦有用白文者,恐不肖之徒从中作弊。嗣后除封印后用白文外,其平时用白文之处,永远停止。”同时规定,重新启动雍正二年(1724)停止过的预用空白制度。于每年封印前一日,预先用印钤盖空白文纸及封套,将数目登记明白,以备封印后遇有紧急公事行文之用。八旗公署行文预用空白文封由都统收贮,开印后将用过数目登记档案,未用者销毁。
不久又下谕:“八旗都统奏事所奉谕旨,有应钤印传示者,有应口传晓谕者,有泛论者,亦有并非朕旨而诸臣误记者。似此不论其应否登记档案而概行登记者,亦必有之。著管理旗务之诸王都统等会同将记档之谕旨查看,其记载谬妄者是何意见,嗣后八旗大臣所奉谕旨内有应传示者,俱各呈览过再行钤印传示。”尽管当政者三令五申,但后来嘉庆时发现,八旗给各部院的公文上不用印的情况仍然大量存在。
雍正十分重视八旗印信与档案。雍正三年(1725)议准:“八旗事务俱有档案,必须分晰款项,查核清楚。除自雍正元年所奉特旨,并一切条陈准行事件,各旗俱已遵旨另行造册登记外,凡八旗所行事件,每旗各派副参领一员,将一争档案逐年查对,分晰款项开明总数。令八旗公同阅看。如有缺少者,缮写补入,造定档案。于接缝处钤印,收贮公所。”同时备份一套,与印信一齐收贮于都统家中。
雍正七年(1729)又谕令八旗:“凡咨行部院事件,俱令加封套,实封钤印递送。”“八旗一应奏折及覆奏之谕旨均粘连钤印敬谨收贮。并将年月事由及所奉谕旨,登记簿籍钤印,以备稽考。”
乾隆二十七年(1762),议准:“八旗向无衙署,都统印信俱存私宅,今衙署已建,嗣后八旗印篆,俱存贮各旗衙门,特派章京看守,印钥令各都统佩带。遇有钤印之事,会同印务参领监视钤盖。”
道光二十三年(1843)规定:“八旗都统印信,原设有兵丁看守,今复将库门添设锁钥,责成值宿印务章京经理,并派章京一员,骁骑校一员,兵丁十名,在彼值宿,轮流监守,遇有用印事件,派委参领一员,印务章京一员,会同值宿章京等钤盖印毕,仍由该参领等眼同值班章京封锁存库。”
由于八旗印信受到重视,八旗衙门开始设印房官。都统衙门专设印务章京,八旗印务章京等缺出,例于都统衙门行走之参领、佐领、骁骑校等内,择其优者,拟定正陪,引见补授。满洲每旗二人,蒙古每旗一人,汉军每旗二人。该印务章京通常还兼管银库。印房章京下有印房协理事务官,规定满洲每旗八人,蒙古每旗四人,汉军每旗六人,由该都统于世爵官及佐领、骁骑校内选择引见,令其兼理。
此外,八旗印房还设印房笔帖式,满洲每旗八人,蒙古每旗四人,汉军每旗六人,由该旗都统于本旗护军、领催、马甲、闲散壮丁内拣选。印房最下层的则是印房外郎,规定满洲每旗一人,蒙古每旗二人,汉军每旗一人,外郎缺出,由该旗咨报吏部,行文国子监,于汉军官学生内拣选咨送吏部,考试翻译补用。六年期满,出具考语。咨送吏部,考职录用。
除八旗都统印外,八旗各级官员都有印信。康熙五十三年(1714),铸给左右翼前锋统领、扩军统领印两颗,一度曾代替过八旗都统印。乾隆三十四年(1769)奏准:“两翼前锋统领、八旗护军统领印信,各谨存公署,交值班护军校笔帖式护军等看守,遇用印,令协理事务护军参领等监用。”
雍正五年(1727),已开始颁铸系统的八旗参领关防及佐领图记。乾隆五十年(1785),谕,“近有不肖旗人,竟有私镌佐领图记撞骗之事。因八旗佐领图记,止镌清文,易于假摹,而人又难于辨别。以致若辈敢于如此亡行。各衙门印篆文,俱兼写清汉两体,若将八旗佐领图记,亦刻两体篆文,人既易于辨识,庶假摹之弊亦可以杜绝。著留京办事王大臣,及该部酌议,如改铸便宜,即将八旗佐领图记改铸两体篆字,换给应用。或可去其旧有字迹,另镌两体篆字之处,详筹定议具奏。”
大臣们奏议:八旗佐领图记,共计一千三百余颗。若一体另行改铸,未免需费繁多,不能迅速竣事,查向来铸印,俱先铸就铜模,然后镌刻篆文,今此项图记,尚无庸另行改铸,只须锉去旧有字迹,改镌清汉两篆。其锉去之处,分数无多。尚属厚重堪用。较之另铸图记,似为妥速。
另外神机营、健锐营等各营,也都有自己的衙署营印、关防,以及印房管理系统。例如咸丰十一年(1861)设立的神机营,以王公大臣为管理大臣,下设有印务处委员二人。道光十九年(1839)铸颁神机营银印,所有神机营印钥著议政王大臣佩带。
除京师八旗外,清廷在各地还设有“驻防八旗”。驻防八旗一般由满蒙汉旗合营,驻守在地方的满城中。其建制始于顺治二年(1645),主要设在政治中心、军事要隘,各按专城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统率所属旗兵分别防守各地方。以上各官所属旗兵都合满洲蒙古、汉军以为营,组成“佐领”若干。其官兵旗籍,仍隶属在京之原“佐领”管辖。驻防事务由兵部管辖。
将军,是驻防旗兵的最高长官,从一品,与同级总督会衔时,列名于总督前。全国共设驻防将军十三位,分别为:盛京将军、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绥远将军、江宁将军、福州将军、杭州将军、荆州将军、西安将军、宁夏将军、伊犁将军、成都将军、广州将军。各军衙下都设有印房。另外,在张家口、热河还设有都统衙门。都统也是从一品,官阶与将军同,印制与将军同。
同时,在各地还设有副都统衙门。正二品官。其驻守地区设有将军的,归将军兼管,没有将军的,则独当一面,直接归兵部管辖。
城守尉为正三品官,有属将军、副都统管的,也有独当一面的。
驻防八旗系统用印自有内部规矩,比如京口副都统之印,只用于与驻防将军之间的公文,如果京口副都统要与中央各部院,包括与该地方各衙门行文,都要咨明驻防将军后用驻防将军印行文。
驻防将军印通常注明所在地,如乾隆十五年(1750),宁古塔将军移驻船厂。乾隆十六年(1751)兵部议准:船厂将军印,以及辖下四司,太平、永宁两仓监督等关防,下属巡检、教官等钤记,都改铸船厂字样。道光二十二年(1842),吉林将军印被盗。该将军印一向贮存在衙门印库,其印钥由将军佩带,由于印务主事用印后,没有及时将印封锁入库,导致被窃。此后,吉林将军改将印信存在自己的将军寓所,用印时拟轮派印务主事协领一员,笔帖式二员监视。并将每天用印文书,在号簿内详细注明件数,盖印为凭。
作者:胡忠良,
原文发表于《中国档案报》
2017年4月7日第004版兰台集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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