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不读《红楼梦》,就不了解封建社会。……《红楼梦》不仅要当做小说看,而且要当做历史看。他写的是很细致的、很精细的社会历史。
德国汉学家弗朗茨·库恩:这样一个关心精神文明的欧洲,怎么可能把《红楼梦》这样一部保持完整的巨大艺术品、这样一座文化丰碑忽视和遗忘了一百年之久呢?
《红楼梦》为什么要从甄士隐家事说起?贾雨村为什么不辞而别?此中有何深意?
众所周知,《红楼梦》写的是贾家宁荣二府的兴衰,然而全书第一回名为《甄士隐梦幻始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讲的却是甄士隐、贾雨村两个与贾家关系八杆子打不着的人的故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1以普通人的命运沉浮预示贾家兴衰
开篇第一回,即说尽了甄士隐一家的命运沉浮。一个“乡宦”“望族”之家,“观花修竹”“酌酒吟诗”“情性贤淑”“深明礼义”“神仙一流人品”,因丢失女儿、隔壁葫芦庙失火受灾两起偶然事件,导致贫病交攻、心灰意冷,随着疯道人舍妻而去,着实道出了现世安好有如朝露闪电转眼即逝的道理。特别是《好了歌》及解注,也在在预示了贾家的命运。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埋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哪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2贾雨村科举考试和宦海沉浮引出贾家
贾雨村生得“腰圆膀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方腮”,穷困潦倒寄居葫芦庙,仍一心求取功名,中秋节得到超然出世的甄士隐赠银帮助,不及当面辞行,也不择黄道黑道,可谓不顾礼节、不问吉凶,连夜上路赶考。积极入世求官之心甚切。纵观贾雨村吟诗作赋和宦海沉浮,应该说他是有抱负、有能力的。正是贾雨村在做官进退中不懈追求,伺机结交,才引出其到林如海家做家庭教师,当了林黛玉的老师,进而巴结到贾政,东山再起成了金陵知府。贾家的故事就此拉开帷幕。
贾雨村和甄士隐家的丫鬟娇杏(谐音侥幸)的因缘也充满了命运的偶然和人与人之间因误解产生的荒诞:对娇杏而言,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贾雨村一眼;对贾雨村而言,却视为“巨眼英豪”“风尘中之知己”。
3贾雨村不辞而别预演忘恩负义性格
甄士隐中秋节晚上又是请贾雨村到家里酒饭赏月,又当场送给他五十两白银并两套冬衣,还让贾雨村于四天后的黄道吉日启程赴京赶考,可谓关怀有加,慧眼识珠。再看贾雨村:“收了银衣,不过略谢一语,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等到甄士隐第二天宿醉醒来,还想着贾雨村赶考的事,“意欲再写两封荐书与雨村带至神都,使他投谒个仕宦之家为寄足之地。”让人到葫芦庙里请贾雨村过来,不料“和尚说,贾爷今日五鼓已进京去了”,还给甄士隐留下话说“读书人不在(乎)黄道黑道,总以事理为要,不及面辞了”。
由此可见,贾雨村一是缺少感恩之心。“略谢一语,并不介意”和天明就走不及面辞的表现,和现在一些高校培养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很像,师长亲友的相助一概不放在心上,把成功功归于自己,把别人的付出视为理所当然,连礼节性表面功夫都懒得做。
二是没有敬畏之心。过去有很多讲究,出门要挑好日子,更何况贾雨村是去参加科举考试。实际上不是读书人不在乎黄道黑道,而是贾雨村自己求取功名如饥似渴,急迫到连晚个三四天都等不及了;另一方面,也说明他缺少必要的敬畏之心,根本不惧怕是吉是凶等因果报应。这样的人一旦手握权力,或者为了攫取更大的权力、更多的财富,忘恩负义起来丝毫没有心理负担。这种性格特征,也无怪乎在将来会对帮助过自己的贾家要置之死地而后快了。
甄士隐,贾雨村对应着“真事隐去,假语存焉”。甄贾二人的命运沉浮,是贾府兴衰的预言和预演。《好了歌》及其注解,更是全书的“书眼”,提示读者,《红楼梦》是一部“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悲剧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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