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越故地、文献名邦又添实证!
12月9日,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发布浙江宁波余姚市花园新村汉六朝遗址考古成果。 考古出土封检、木觚、木板等简牍类文书若干,是为本次考古的重大发现。
发掘区全景
2020年7月至11月,为配合余姚市梨洲街道花园新村1-6号地块的出让建设,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后,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联合余姚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复旦大学、四川大学等多家单位,对该地块内前期勘探发现的汉六朝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
遗址地处明清时期的余姚县城南城的巽水门外,地势低洼。发掘表明,该地块原始地貌北高南低,北侧为受潮汐活动影响而形成的灰黄沉积土高地,南侧为宽广的水域。本次发掘平均深度约1.3米,地层堆积可分五层。
遗址主体堆积为一处汉代濒水遗存,也有少量的六朝遗存。共发现了河道、临河护岸、木构设施、灰坑等遗迹十余处,出土陶、瓷、石、铜、木、骨器等各类小件标本300余件 ,还采集了一定数量的动植物遗存。
发掘区全景
其中临河护岸4组,主体皆由木桩构筑,木桩底端削尖,打入生土。1号护岸结构复杂,由南北两组木桩构成,东西向沿着台地边缘外弧,全长约12米。据考古人员推测,1号护岸的两组木桩之上可能搭建有木板形成栈道。2号护岸位于1号护岸南侧,推测为供舟船停靠的栈桥式码头。
1号、2号护岸(自西向东)
1号、2号护岸与1号木构设施
2号护岸内侧竹竿
木构设施4组。1号木构设施主体由木桩构筑,各排木桩的排列左右交错,西、南部的木桩外围有竹编。南部木桩之外有用细竹子削尖后密集插入地面形成的竹篱。4号木构设施西侧、北侧有两重木桩,内部有坑,坑内出土了草鞋多只。
1号木构设施南部竹编
1号木构设施南部竹篱
4号木构设施(上为北)
草鞋
花园新村汉六朝遗址共出土遗物300余件。 陶器以泥质黑陶、灰陶器为主,主要器型有罐、盆、钵等生活类器皿以及纺轮、网坠等生产用具。釉陶器、印纹硬陶器也有少量出土。
青瓷器集中出土于扰土层,可辨器型有两晋、南朝时期的越窑青瓷盏、湘阴窑碗,还见有鸟头瓷塑。铜器见有五铢、剪轮五铢、货泉、大泉五十等铜钱及铜削、铜环等。木器见有盆、梳篦及各类加工后的建筑材料。此外,还出土有大量的砖块、板瓦、筒瓦及少量的云纹瓦当等建筑构件,骨器也有零星出土。
泥质陶罐、盆、钵
湘阴窑碗
鸟头瓷塑
板瓦、筒瓦与云纹瓦当
鹿角骨器
简牍类文书是本次考古发掘的一项重要收获,发掘过程中出土了封检、木觚、正反面墨书的木板各一件。 封检残长22、宽5.6、厚0.8厘米,底部有封泥匣、穿孔和沟槽,检面墨书经红外扫描后或可释读为“王仲郵棨”。
写有“王仲郵棨”的封检
木觚出土于河道堆积中,全长46厘米,由一根木材纵剖而成,正面六棱五行,刷朱漆,五行皆有隶体墨书。木觚虽然有所残损,但仍可辨识出150余字,初步释读可知,其内容为东汉永平十七年(74)“天帝使者”为余姚县官乡临江里男子孙少伯祈福禳病而告社君的文书。
写满隶体墨书的木觚
考古人员表示,花园新村汉六朝遗址的考古发掘是浙江地区汉代基层聚落考古的重大收获,对于全面认识本地区汉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该遗址具有鲜明的濒水特征,木构设施中木、竹类材质的构筑工艺皆可溯源自本地区的史前遗址。
遗址出土的木觚文书,是余姚作为“文献名邦”的实证,更是研究东汉早中期东南地区民间宗教信仰的重要材料。同时,遗址濒临明清时期的余姚南城,与东汉晚期以来的余姚县城隔江相望,可以说是余姚南北双城的雏形,对研究余姚古代城市发展也具有重要价值。
(本文图片均由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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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杭州交通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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