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血亲通婚问题
普遍实行血缘外婚制,有的禁忌甚严。如哈尼族严禁姑表姨表通婚,彝族姨表不婚,壮族姑表不婚,苗族、藏族同宗及姨表不婚,白族、纳西族同宗同姓不婚,基诺族和德昂族同姓不婚。
但亦有例外。如傈僳族的亚血缘族内婚,同一家族内的男女,除亲生父母和亲兄弟姐妹外,其余姑、叔、伯等兄弟姐妹或再从兄弟姐妹以及年龄相当的叔侄都可结婚。独龙族曾普遍实行“非等辈婚”,即在固定婚姻集团内的嫁娶,可不考虑年龄大小和辈份长幼,亲姐妹可分嫁另一家父子。
亦有倡导“亲上加亲”的。如普米、景颇、纳西、白、傈僳等民族,实行姑表、姨表优先婚,舅家儿子可优先娶姑妈家女儿,这种特权,与“舅舅为大”的民族古习有关。
还有类契丹人的婚俗。如佤、苗、景颇、怒、纳西、傈僳、白、彝等民族有“转房婚”制,多数是兄长死后弟娶嫂为妻。独龙族转房则不分辈数。
二、关于恋爱观问题
有的民族由父母包办。如纳西、白、彝、普米、怒、独龙、景颇、哈尼等民族,婚前男女社交自由,但择姻嫁娶则由父母一手包办。
有的民族则实行自由婚。如傣、佤、拉祜、基诺、布朗等民族,男女社交、择姻均较自由,父母多不干涉。摩梭少女和基诺少年,待举行隆重“成年礼”后,取得恋爱资格,即可自由社交。
三、关于订婚、婚礼问题
订婚多同汉制,一般请媒人行送酒、糖等订亲礼。聘礼轻重不一。
也有的实行较特殊仪式。
如普米族订婚,先由男家送去酒肉和一颗猪心,女家将猪心一剖为二,一半带还男家,自家留一半一半。双方将对方的一半和自家的一半合在一起,表示“永结同心”。其后男方还要送女家一头黄牛,表示女家嫁出“两只脚”,得到“四只脚”,不算吃亏。普米族还有锁媒人趣礼:媒人送礼至男家,3天后新娘上路,媒人和一位主方歌手被锁进屋里,两人对唱,若媒人赢,守门姑娘即刻开锁,若媒人输,则须喝全寨每家的一口酒,有的喝得烂醉,免不了被人抬着送回去。
如纳西族订亲后还有请媳妇(小过门)仪式,办宴席,送首饰、衣物与女方。春节,订婚男女相互到对家拜年,但未婚夫妻不能谈话往来,否则被耻笑为厚脸皮,不庄重,要对面相逢如隔山。婚礼,多在秋收后至春耕前进行。纳西族有婚仪不见天之俗,在天井搭大帐篷,下铺青松毛,扎迎亲牌坊。迎亲队伍到女村,女家闭门,隔门唱盘问喜歌,答唱对头方开门迎人,迎亲者即撒“开门钱”。次日早,新娘边哭边由兄弟背至大门前上轿。男家宴客当晚,歌舞至深夜。第三天回门,女方宴客,当日返回。
如墨江一带哈尼族婚礼,夫妻同吃一条猪的右前腿,老人唱祝福歌,次日,夫妻行砍柴烧火仪式,新郎砍3根柴,由新娘点燃。第三天,新娘煮3根芭蕉心让大家吃,表示“一心相爱”。
如傣族接亲,沿途要鸣枪驱邪,进门行“拴线”礼:由老人、来宾把彩色丝线拴在新人手腕上,象征吉祥同心。其后敲错锣、象脚鼓跳舞,赞哈(歌手)在酒宴上演唱喜歌,宾客发出“水水水”的欢呼,向新人祝福。
如中甸县藏族婚礼,要给新人泼水,直泼到全身湿成落汤鸡才罢,表示婚后感情像泉水洁净长流。
还有的实行婚后回娘家的异俗。如傣族男女婚后,丈夫需随妻到岳父家生活3年,称之“从委居”,以示对岳父母的酬答。彝族有的新娘婚后长住娘家,待有孕方回夫家居住。苗族新娘亦居娘家,两三年后行“煮饭”仪式,定居夫家。
四、关于抢婚问题
无力行聘、摆设婚宴,或因其他障碍(如女方父母不允)时,便有抢婚之俗。多好的习俗,真想生活在这样的地区,不用为没钱娶媳妇发愁了。
一种是真抢。如是颇族中,几个小伙子同时爱上一个姑娘,都想得到她,于是有人抢先下手,强抢为妻,但其后仍经媒人周旋,重付聘金。彝族抢婚也较普遍,尤其当女子不满包办婚而另自寻爱时,夫家即刻抢婚。
另一种是假抢。如佤、傣、哈尼等族男女相爱,如遇阻力,则双方事先约好暗号,男家亲友设埋伏圈,女方按时借故外出劳动,到预约地点,伏兵猛出抢婚,姑娘佯装呼救,女家及其邻居闻声追赶,也只凑个热闹,过后男方又请人圆场。纳西族抢婚常因双方无力嫁娶所致,两两约定,男家虚张声势,女家假追真送,不过唱了一台戏。此外,景颇、哈尼、纳西、傣等族尚有“拉婚”、“偷婚”、“领婚”等俗,其实质与暗约假抢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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