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812”特大失火爆炸系列案件
2016年11月7日至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9家下层法院分散对天津港“8·12”特大失火爆炸事故所涉27件刑事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于9日对上述案件触及的被告单位及24名直接责任职员和25名干系职务犯法被告人举行了公开宣判。案件的审理事情取得了政治后果、社会后果和执法后果的一致,到达了给策划企业立端正、给本能机能部分划底线、给人民一个满意交代的预期目标,取得了中央向导的高度评价。天津港“8·12”特大失火爆炸系列案件中选“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2016年推进法治历程十大案件”。
天津二中院庭审现场
爆炸事故现场
宣判后,各案被告人均表现认罪,并向遇害人家属和社会鞠躬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