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远:不动产统一登记完成,房产税很快出台?
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4月25日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这个消息一出台,一些大V,自媒体立即扑上去解读,而且,几乎不约而同的把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产税联系起来,这些人言之凿凿的表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后,房地产税可能全面落地。
中国的“专家”实在是太多了,如果说你研究这个领域还情有可原,但很多压根不研究的所谓专家自媒体,只是为了吸引流量,出现一个热点话题就扑上去一顿撕咬解读,而吃瓜群众又不明真相,跟着这些解读翩翩起舞,这些为了流量的自媒体和“专家”在我看来已经成了一种严重的社会公害。
关于房地产税的官方最权威的表态,是2022年,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进行,一些城市开展了调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该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2022年房地产税为什么没有继续推进试点,原因大家都很清楚,因为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下滑,房价调整,市场低迷,项目烂尾,开发商的资金链问题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扩大试点房产税,整个房地产市场会不堪重负,“不扩大试点”是明智的。
而今年房地产市场的数据虽然出现了反弹,但整个市场仍然处于调整的周期,从市场的基本面看,今年也不可能扩大房地产税的试点,这是基本常识。
一些所谓的专家明明知道这个情况,可是为了流量,硬是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产税联系起来,误导公众。
首先,不动产统一登记只是房地产税征收的条件之一。
但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并非主要为了征收房地产税,而是根据《物权法》、《民法典》的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要求必须完成的一项工作。“不动产”这三个字涵盖的范围不仅仅包括房子,还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等。
根据法律规定,把这些过去又不同部分分散登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册和统一信息平台。
完成“四统一”。
从2007年《物权法》颁布,这项工作其实就已经提上日程。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到今年算完成了所有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很显然,搞不动产统一登记不是冲着房地产税去的。
从房子的角度而言,不动产统一登记完成后,其最大意义是房子的信息搞清楚了,中国有多少房子搞清楚了。
这么多年研究房地产,我最大的感受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信息乱象。对中国这么一个市场化程度严重不足的房地产市场而言,不仅仅在房地产登记和联网方面存在着信息的残缺,甚至在一系列的环节,包括市场管理、市场交易、土地制度、房价统计数据等基本制度方面存在严重的信息残缺。
就信息的公开和透明而言,中国房地产市场就是一个十足的“柠檬市场”,无论是在房价的统计、住房的基本供应量、开工面积、还是在基本的销售数据以及房地产信息的基本联网方面,都存在着信息的严重残缺不全和虚假等情况。
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整个房地产市场就成了一个信息的“铁幕”,民众只能在各种真伪不分的信息的指挥棒下翩翩起舞。
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其实把房子的家数搞清楚了,这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大意义之一。
当然,一旦信息登记清楚了,下一步如果要征收房产税,等于有了一个基础和前提。但现在宣布完成统一登记,只是完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个浩大的耗时10年的工程。
这个工程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房产税就马上开征。
一些所谓的专家鼓噪房地产税马上开征,在我看来,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因为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只是房产税可能开征的一个条件,要征收房产税,还需要看房地产市场的情况,还需要其他很多条件。相当于法律规定一个人多大年龄结婚,年龄只是一个条件,不能说到了结婚年龄就等马上结婚。
就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面而言,仍然不具备房地产税出台的条件,希望“专家”们不要再炒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