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中和(周中和周末)

她母亲能绣出最好的苏绣,她曾经穿过最好看的旗袍|有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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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一碗面吧。”崇德坐在路边的面馆门口对我说,她的背囊里,是阿和的牌位。

这是有故事的人发表的第911个作品

作者:椿岛

崇德是个姑娘,姓沈,身量瘦小,缠三寸金莲,但知书达理,写得一手好字。

阿和是个土郎中,姓周,穿一身粗布衣服,手上满是晒药草来的伤痕。

——

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阿和常说,以前的苏州本是这样的。他说这话的时候,脸色红堂堂的,有一种灼人的光彩,显然想起了那镌刻在灵魂中的古城,然后又叹一口气,拉着崇德的手,说:“还能回去么?”

阿和总是思念他的苏州,他的江南,还有他在河对岸看见的小姑娘。彼时的崇德,穿着青色葛布的旗袍,并不如何出脱,但是肤色白皙,细眉细眼,再打一把红色的油纸伞,对于阿和来说,就像从话本子里走出来似的,如同一阵无意的穿堂风,掠过汗涔涔的眉角。

每次阿和问起这话的时候,崇德便会拢一拢她的短发,靠在他的肩膀上,笃定地说:“能的。”

但是阿和最后还是没能回去,他留下崇德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苏北,然后独自往见阎王爷去了。这个从抗战爆发起,治好了许多人的土郎中,唯独没能治好自己,抛下了双十年华的妻子和三个年幼的儿子。

崇德是个能干的女人,她会读书也能种地,夜里便缝补刺绣补来贴家用,逢年过节替人写信写对联儿,慢慢的,将三个孩子拉扯长大。到爷爷十岁那年,崇德已经不能教导他,他便像他的两个哥哥似的,要去读书了。

周在雷跪在父亲的牌位前,像几年前他兄长做的,跪了下去,一字一句清晰地说着:“儿谨拜父亲,周中和先生,此去学堂,见善从之,闻义则服,行必正直,不负父母厚望。”

三个儿子的读书费用,压弯了崇德的脊梁。四处有人家,看她儿子已经长成,生的也得体,便上门说亲,她却一一回了。只依旧替人写信,天蒙蒙亮便起床种地,又喂鸡养鸭,待得三四年后,长子成人,才终于舒了口气。她拿出压箱底的嫁妆,又将所养的家禽收拢起来,说:“你可有心上人,母亲当为儿求娶佳妇。”

大爷爷是个忠厚老实的人,虽然读书识字,却一心只想为母亲分忧,彼时种地还是个根本的营生,他也不愿弃了去。但崇德依旧很有锐气,为他求了大爷爷先生家的女儿,算是他的师妹。先生想,在这样一个年代的土村子里,,一个寡妇能将三个儿子都送来读书上进,可见家风极好,如今世道还拿得出一这么份不算太寒碜的嫁妆,大郎也温厚如旭旭君子,再没有不嫁的道理。

长嫂进门,两个弟弟也逐渐能够分担家事,崇德摸摸自己的鬓发,这才惊觉,自己已经快要四十岁了。从她出生起便断断续续的战争,总算彻底结束。但是这时候,她还是没有时间能回苏州看一看,家里一个接一个呱呱坠地的孩子,牵动着她的心,直到小儿子的长子降生的那一年,她已经即将半百,是个老太婆了。

我爹出生的时候是春天,村子里绿意新生。娃娃不能见风,奶奶奶水不够,便是崇德熬了米糊糊伴着奶,一口一口喂大了我爹。彼时距离1919年的冬至,崇德出生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五十个春秋。她偶尔也会想起父亲描述的过去。

那是在苏州一个小小教书先生的家,小女孩儿的降生成为那个家在寒冷冬天中最大的喜悦。她被赋予了一个极正气的的男人名字,丝毫不带江南烟雨的风情,像一个军人,或者也像一个普通的教书先生。只是很可惜,已经很久都没有人再叫起这个名字——那个在火车站爆炸时带着她逃跑的小郎中,走得太早,没能看到这逐渐安定下来的大好华夏。

崇德当然想回家看看,但是这家依旧不容许她走。69年的时候,文革愈演愈烈,终于波及到这乡村褴褛地界的一亩三分地,而崇德的大儿子和小儿子,都是教书先生……大爷爷是个温厚却坚强的人,而爷爷,却是个懦弱的人。革命造反派的伟大理想,是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砸烂旧世界,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崇德和阿和究竟是不是从苏州迁来的小资产阶级,就成了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其中发生的事情,他们不愿与我这个长在新世纪的小孩儿多说,但我多少也能猜出一些,大爷爷那张阴阳头的照片,大约是崇德心里一辈子的痛与歉疚。

70年代往后,爷爷便很少出门了,也不写字,也不看书,连二胡也落了尘埃,更别提种田养家,只偶尔揣着一本周易,神神叨叨地看人性命,如他说我,便是镜中花水中月,看着是极好的。奶奶不如崇德能干,幸而也没有当年崇德那样的窘境,到底把这个家支撑了下来。大爷爷沉寂许久后,带着大奶奶去了外地做些小本生意,除却逢年过节,便很少回家,这一切,直到崇德的孙子辈逐渐成年,才有了不同。

大约是看多了家中的变故,看够了长辈的懦弱与无奈,父亲与各家叔伯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从军,离家很远,多年难归。

他们出发前,照例是要跪祖宗的。因为打仗时谁也没来得及带上以前列祖列宗,到了地方安定下来,顶梁柱又往见阎王爷去了,于是晚辈们便只拜周中和一个牌位。崇德在后面看着,只觉得心头堵得慌,这一辈子,只有这么个牌位撑着她,她真的好累了,好想回苏州看看……

我出生的时候,也是冬至,比崇德,晚了整整75年。

崇德疼我,始终不愿意我叫她太太,她觉得这样隔了好几代的辈分没办法让我亲近她。于是,打从我记忆起,我就一直叫她崇德,像是亲密的朋友。她很高兴,隔了半个世纪,终于有人又这样叫她。

五岁之前,在我还没有跟着母亲去爸爸的部队时,我一直跟着崇德睡。她总是看着我的脚丫子不断地皱鼻子,说:“大脚丫头,以后怎么嫁得出去。”

然后我就得瑟的把自己的脚和她的摆在一起,小孩子白嫩嫩的皮肤与老太太干巴巴的皮肤产生了鲜明对比,两双一样大小的脚,一双年轻而有活力,一双却是那么的触目惊心。

那时候我还不明白为什么一个那样大年纪的老太太会和一个五岁的小姑娘一样长着一双穿28码鞋子的脚,为什么那脚骨仿佛是掰断了一样的生长着。我没有问为什么她会有那样一双脚,大概是因为我不愿意让她再去回忆起那种疼痛。

直到我跟着妈妈离开,去了一个满是绿军装的地方。

谁也不知道这一走就是八年,再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十三岁,算是半个大人了。

儿时的朋友们都长大了,长辈们或多或少都已经开始老去,只有崇德还是当初的样子。或许是因为她太老了,即使皱纹还在增加也看不出来了。

她眯眯眼看着我,仿佛一瞬间没有认出来,但是她又低头看看我的脚,用拐杖轻轻敲着地面:“果然是个大脚丫头。”

我低头看她,不知道是我真的长高那么多还是她又佝偻了下去。我知道她在遗憾,不能再偷穿我的鞋子,仿佛那些快乐的时光就要一去不复返了。

“崇德……”

崇德开始逐渐看不见,听力也不比曾经,时常坐在家门口发呆,我抽空回乡下看她时,她也时常无视我,我只好一遍一遍喊她的名字。只可惜她始终都不愿意离开那破破烂烂的老房子,甚至不愿意翻新。

直到她再也看不见,光亮对她已经没有意义的时候,她开始连那扇小小的木门也不愿意迈出,床头成了她最喜欢的地方,那里摆着一件破旧的皮袄,不知道已经有了多少年的历史。

爸妈送给她的羊毛被被她扔给了爷爷奶奶,空调和电视也被她拒之门外。她的房间还是七十年前的生活水平——木床、木桌、木柜、暖炉、花棉被。

唯一称得上贵重的不过是一个有了年头的樟木箱子,带着沉重的锁头。

一直到我初三暑假,奶奶忽然跟我说崇德叫我回家,我才知道那箱子里装的不过是几十本日记。而我的任务,就是在这盛夏的阳光下把本子上的霉气晒掉。

我存了私心,因为我是那么那么想要知道崇德的过去。于是我一本本揭开了那些泛黄的页面。

我知道崇德念过书,却从不知道她写得这样一手漂亮的小楷,秀气却又不乏风骨。一页一页地翻过去,仿佛是在看一本用一生的岁月写就的小说。

她说,她的母亲能绣出最好的苏绣,她曾经穿过最好看的旗袍。

她说,她的父亲会亲手给她做一把油纸伞,红色的,鲜亮亮的。

她说,开始打仗了……

她说,很多人开始逃跑,可是却不知道该去哪里……

她说,她嫁给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小郎中……

她说,很多年后,有一个和她一样在冬至出生的孩子来到了她的身边,她七十五了……

晒书的最后一天,阿和让我把躺椅搬到门口,自己眯着眼打起了瞌睡,明明天气燥热,她却睡得酣。原来我的崇德竟是过了这样精彩的一生,却不知那一双小小的脚是怎样跋山涉水,披荆斩棘才能来到现在的地方。上天给了她常人妄想不到的长寿,但是也给了她深重的折磨,我想,即使到如今,她也还在思念那件皮袄的主人吧……

“去苏州吗,崇德。”

“好啊……”

崇德再回到苏州的时候,这城市的模样对她已经没有意义,八十年的岁月晃晃而过,她的家早已不是当初的轮廓。这种不一样,不是因为科技的发展,也不是因为高楼的建立,而是因为时间带走了崇德的青春,崇德的旗袍,崇德的小郎中……

责编: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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