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清理收益互换业务 蒙发利副总“被动减持”收监管函
每经实习记者 杨建 刘宗根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张海妮
12月7日,蒙发利(002614)董事、副总经理张泉收到深交所发来的监管函。
因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进行清理规范,张泉通过“平安期货安盈10号资管计划”增持的128万股股份被强制平仓卖出,而此举违反了张泉之前承诺的自2016年7月25日起的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因此招来了监管函。
“违反承诺”惹来监管函
12月7日,蒙发利董事、副总经理张泉收到深交所发来的监管函。监管函显示,2015年8月6日,张泉通过“平安期货安盈10号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128万股,但2016年11月14日张泉通过上述资管计划持有的股份被全部强制平仓卖出,此举违反了张泉之前承诺的自2016年7月25日起的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
监管函还称,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3.1.8条、11.11.1条、11.11.2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1.1条、4.1.4条的规定。深交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都是收益互换惹的事
张泉上述128万股持股被强制平仓卖出,是因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进行清理规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在2015年11月27日表示,在近几年的创新发展中,为适应客户风险管理的需求,证券公司探索开展了场外衍生品业务。但实践中,部分证券公司利用收益互换业务向客户融资买卖证券,实际演变为一种配资行为,偏离了衍生品作为风险管理工具的本质。证监会出于对市场整体风险的考虑,为规范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中国证券业协会根据有关自律管理规则,要求证券公司不得通过场外衍生品业务向客户融出资金,供客户进行证券交易。
当时有业内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收益互换在交易结构上和场外配资有点像。在收益互换业务中,无需开立证券账户,相当于买入仓位,寄营到券商的自营盘中。正是由于收益互换客户的持仓证券在存续期将寄营于券商自营池或其他客户资产池中,从而可能引发股份代持和规避信息披露等问题。同时股票收益互换双方的交易价格并不固定,而是投资者与券商之间“一对一”商定,是非标准化产品,收益互换可成为券商替客户实现二级市场融资或信用融资的渠道之一,部分融资类互换的潜在杠杆最高可达5倍。
记者注意到,为防范市场风险,促进收益互换业务回归本原,证券业协会要求证券公司对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进行清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停止新增此类业务;二是存量业务可按合同继续履行,但不得延期;三是对于客户的融资需求,可以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在场内规范进行;四是其他满足客户风险管理等合理需求的场外衍生品业务仍可正常、规范开展。
实际上,在此前已推出的员工持股计划中,以股票收益权互换为代表的创新型员工持股计划也不时闪现。齐心集团此前推出的员工持股计划,率先在A股市场试水股票收益权互换协议。紧随其后,金龙机电也推出了股票收益权互换的员工持股计划。
此外,银河生物控股股东也通过收益权互换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1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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