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们介绍了古希腊哲学家的“飞矢不动”,今天我们介绍中国古代哲学家公孙龙的“白马非马”。
公孙龙是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名家的代表。他最著名的命题就是“白马非马”。据说他经常与人辩论,“人不能服”,就是谁也辩不过他。有一次一位姓孔的先生对他说:“公孙先生,听说你很有学问,我想拜你为师,但请你放弃“白马非马论“。公孙龙听了说,你这个人太无礼貌了。你既想拜我为师,又先教训我。让我公孙龙放弃“白马非马”论,我还有什么可教你呢?我的学问就是“白马非马”。他说,我这个“白马非马”连你们孔家祖师爷孔子也赞成。然后他讲了一个故事:楚王有一次上山去打猎,丢了一支箭,手下人怕被人捡去,要去找。楚王说:何必去找呢?楚人丢了箭,楚人捡了去,有什么不好呢?孔子听到这个故事说,楚王的仁义不到家。他应该说,人丢了箭,人捡了去,何必楚人也。所以孔子认为楚人非人,和我讲的白马非马不是一样的吗?
公孙龙论证白马非马主要论据是,我要一匹马,白马、黑马、红马皆可至,我要白马,黑马红马就不行,所以白马非马。公孙龙讲的完全有道理,所以别人辩不赢他。但这个人很冤枉,一直被人们当做诡辩论的代表。其实,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不能简单当做诡辩。这里的“非”,可以理解为不同,即白马和马是不同的概念,而并不是说白马就不是马。在罗辑学中,“非”字有“不是”的意义,也有“不同”、“有区别”、“有差异”等意思。白马和马确实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白马是个别,马是一般。白马和马的关系,是个别和一般的关系,或者叫属和种的关系。个别不是一般,但个别中包含着一般,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没有个别就没有一般。这种关系,也叫个性与共性、具体和抽象、相对与绝对的关系。毛泽东说,这个问题是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拋弃了辩证法“。公孙龙“白马非马”论命题的意义,在于它揭示了个别和一般、个性和共性、相对和绝对的区别。但如果只看区别一面而否定联系一面,就是片面性。而片面性就会导至诡辩论: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公孙龙只讲“白马非马”即个别和一般的差别,而没讲二者联系,陷入了片面性,所以容易被当成诡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