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法、阳历与阴历
一、历法
历法就是制定日历,安排年、月、日的法则。它的任务是:适当地编排出年、月、日的关系,具体决定每一年的月数和日数,给每一个日子编上一个号码。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采用过各种不同的历法,其中多数的历法是依据月亮圆缺周期或地球绕太阳转一周的时间来制定的。
二、阳历和阴历
历法大体可以分两类:一类叫阳历,如公历、儒略历等;一类叫阴历,如伊斯兰教历、希腊历等;另一类叫阴阳合历,如我国采用的农历、藏历等。
阳历就是公历,也叫格里历,它是现在国际通用的历法。公历以地球绕太阳转一周的时间——我们称之为回归年,共约365.2422日——作为标准,平年只计365日这个整数,不计尾数。一年分12个月,大月31天,小月30天,二月只有28天。四年的尾数积累起来共1天,加在第四年的二月里,这一年叫做闰年。所以闰年的二月有29天,但这样400年仍会与回归年约差3日,为此公历的置闰规则被修改为:能被4除尽的年份为闰年,但对世纪年(如1900、2100)只有能被400除尽的才为闰年。这样,公历年平均长度为365.2425日,更接近于回归年的长度。
农历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传统历法,民间也有称阴历的。它用月亮的圆缺周期——我们称之为朔望月——作为标准,又用设置闰月的办法使年的平均长度与回归年相近,兼有阴历月和阳历年的性质,因此在实质上是一种阴阳合历。
农历把日月合朔(太阳和月亮的黄经相等)的日期作为月首,即初一。朔望月的平均长度约为29.53059日,所以有的月份是30日,称月大;有的月份是29日,称月小。在农历中,平年12个月,日数为354或355日,与回归年相差11日。为此,通过每十九年安插七个闰月的办法加以协调,闰年13个月,日数为383或384日。
闰月的安排由二十四节气来决定,我们称之为“中气置闰法”,即月内有某中气的即为某月份,如含有中气“雨水”即为农历正月,无中气为闰月,闰月无名,取用前月名,如四月后的闰月为“闰四月”,如此使农历年与回归年的差距随时得到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