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同村少妇潜逃21年,被捕时开百万豪车,赔家属40万获谅解
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村妇女却被残忍杀害,凶手竟然是同村的男子。
两人无冤无仇,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凶手杀人?
畏罪潜逃二十余年,被抓捕时凶手竟开百万豪车。
凶手到底是什么人?又是怎样逃过了警方多年的追捕?
一、农村少妇凌晨被杀
1999年6月,夏季的夜晚依然燥热。此时已经是深夜,位于四川省南充的某个村子一片安静,大多村民已经熟睡。
突然,“救命啊!打死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将整个村子都唤醒了。
邻居听到声音似乎是从张丽(化名)家里发出的,便赶忙叫来张丽的亲戚到她家里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众人来到张丽家门口时,发现此张丽家的大门并未上锁,门虚掩着。
住在张丽隔壁的的婆婆刘老太此时也听到声音赶了过来,因为担心儿媳妇的安危,也没有多想就立刻上前将门推开。
然而映入眼帘的场景,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场景。”刘老太太事后回忆到,“都是血,她身上都是血。”
众人推开门进入张丽家里的时候,只见她家里到处都是血,她的身上也全是血,看起来非常凄惨。
看见有人来了,张丽虚弱地抬了抬手,似乎是想说些什么,但伤势严重的她什么也说不出口。
“快把她送医院啊!大家帮帮忙!”
还是刘老太太先反应过来,指挥在场的人把张丽送去医院。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赶紧把张丽送到医院抢救。但是因为失血过多,最终也没能挽回张丽的生命。
“她去世之前,一直抓着我的手念叨着‘是向勇干的,是向勇’。”刘老太一边抹眼泪一边说。
张丽说完这句话,便停止了呼吸。
村里人说,张丽是老实本分的人,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她负责照顾女儿。
案发当天,家里只有张丽一人,女儿因为有事没在家里,同村的婆婆刘老太太也不和他们住在一起。
二、凶手潜逃多年,竟是同村一男子
案发后,根据张丽临终前的话,犯罪嫌疑人已经非常确定。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刻来到向勇家里。
然而等警方赶到后,向勇已经不知所踪。
屋子里一片狼藉,这下向勇更是坐实了杀人潜逃的罪名。
那么,这个向勇究竟是何许人也?
被张丽指认为凶手的向勇才25岁,和张丽同住一个村子,当时他刚刚从部队退役回来。
据村民所说,这个向勇从小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19岁被父亲强行送去部队,为了改掉他那一身臭毛病。
本来是指望在部队里的训练能将他改造成一个好人,却没想到,他在部队里依然是我行我素。
甚至因偷窃战友的钱被开除,这件事情村里人都知道。因此大家对向勇的评价都不高,认为他杀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而且据村民回忆,早在案发前,他就经常骚扰张某,在张丽家的小卖部买东西还经常不给钱。
所以说这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向勇就是看张丽家里没男人好欺负,才把主意打到了张丽身上。
由于向勇在逃跑之前将家里所有的照片都烧毁了,以至于警察没办法通过影像比对搜寻他的踪迹。
这才是凶手能逍遥法外21年没被警方抓到的原因。
2020年,张丽的家人已经有了各自的生活,这起杀人案件似乎也已经被遗忘了。
但是,警方仍不放弃追查向勇的行踪,在多方努力下,警方成功找到一张向勇年轻时的照片。
就是通过这张照片,警方找到了线索。据调查,在山西太原有一个中年男子和向勇非常相似,并且身份信息存在疑点。
在详细调查后,警方确定,该名男子很有可能就是21年前杀害张丽后潜逃多年的向勇。
得到线索后,警方立刻动身前往太原,并在向勇经常出没的地方抓到了他。
此时的向勇家庭美满,与妻子孕育了三个孩子。
谁能想到,这个开着百万豪车的成功人士,竟然会是杀人潜逃21年的杀人犯呢?
据警方调查,当年向勇在逃跑后,先去找他家的一个亲戚,实话实说自己杀了人,需要钱来逃跑。
亲戚听到向勇的话后,不但没有报警或者劝他自首,反而给了他30元让他赶紧逃命。
于是向勇便跟自己的一个表弟跑到了离家不远的绵阳,到绵阳后,他觉得这个城市里老家太近了,太容易被警方发现了,于是告别表弟,独自踏上了逃亡之路。
在此期间,向勇还给农村老家打过电话。父亲接到儿子的电话,第一反应就是让他回家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向勇却认为只要警方抓不住他,这件事情就跟他没关系了。在拒绝了父亲去自首的建议后,向勇就断绝了和家里的往来。
当年的火车票还未实行实名制,向勇便通过火车,从绵阳跑到了太原。
到了太原后,他先是安安分分地躲了一段时间。之后,他觉着风声已经过去,这里离老家那么远,不会被发现。
过了一段时间,向勇感觉已经风平浪静,自认为潜逃成功的他便毫无悔疚地开始了新生活。
向勇先是做一些不要身份证明的杂工,这让他积攒了一定的本金。之后他找银行借了一笔贷款,做起起了生意。
没想到生意越做越大,他也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老板,并且认识了现在的妻子。
众人眼里的向勇家庭美满、事业有成,简直是成功人士的典范,因此,知道向勇被捕后,大家都很意外。
这个在太原居住了20多年的男人竟然是潜逃多年的杀人犯!
向勇被捕后,面对警方的询问,非但不实话实说,还多次撒谎。
先是说是张丽不但勾引他还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杀人只是意外。
在庭审过程中又说是张丽向自己借钱不成恼羞成怒,想要拿刀杀他,自己为了防卫,不小心失手捅伤了她,这都是意外。
2021年10月17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桩陈年旧案进行宣判。
判决书称,犯罪嫌疑人向勇因经济纠纷与同村村民张丽在家中发生激烈争执,在争吵过程中,向勇多次使用利器刺伤张丽身体各个部位,最终造成张丽不治身亡。
驳回向勇的“意外杀人”等辩解,认定向勇此举属于故意杀人罪的范畴。
期间,向勇几次向张丽家属提出,用相应的经济补偿换取他们的谅解书。
经过多轮协商之后,双方达成一致,向勇赔偿张丽家属40万元来获得其家属的谅解。
最终法院判决向勇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一出在网上迅速引发热议,公众对此感到疑惑:
我国的刑法规定了“追诉期”,向勇杀人后已经逃跑了21年,还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向勇杀害张丽的行为如此恶劣不说,还畏罪潜逃21年,就该判死刑!
本案中,为什么向勇赔偿了被害人家属40万,就获得谅解,最终只判了无期徒刑呢?
三、“追诉期”和“谅解书”的解释
1.关于“追诉期”的争议
“追诉期”也就是追诉时效,即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
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虽然《刑法》规定了最长追诉期为20年,但实际上,为了惩戒犯罪,保护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权益,我国刑法对“追诉期”又规定了不受限制的情形。
我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对于向勇的杀人行为,虽然犯罪后向勇潜逃21年,但是由于在此期间,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向勇的追捕,因此,追究向勇的法律责任不受追诉期的限制。
2.什么是“谅解书”?
本案中所说的“谅解书”,指的是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
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从轻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3.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了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不管是在本案中还是其他案件,即使犯罪嫌疑人获得了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也不能因此免于刑罚处罚。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不同,是由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告,是国家进行追诉的行为。
刑事案件中类比民事案件,被害人并不是“原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才相当于“原告”的身份。
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被害人或其家属因为时间久远或者处于经济状况的考虑在获得凶手赔偿后,选择原谅犯罪嫌疑人。
但是决定是否撤案、取保候审、逮捕、起诉以及判处刑罚得都是国家司法机关,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只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并不是决定性作用。
所以,本案中,即使向勇获得了张丽家属的谅解,也难逃法律的惩戒!
四、结语
老实本分的农村妇女却惨遭杀害,一个普通的家庭就此破碎。
凶手潜逃21年,竟然还过上了家庭美满、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的生活。
然而,法律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终得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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