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桌”与“案”,毕竟有什么不同?
「桌」和「案」,毕竟有什么不同?
从汗青演过来说,「桌」显现得较晚,桌,最早写成出色的「卓」,它是高起来的意思。
好比卓但是立、卓尔不群。就是超出他人,高高处立在那儿。
「卓」字厥后才把底下「十」字变成了「木」字,写成了如今的「桌」字。
桌与案从功效上讲,差距不是很大。
在桌显现之前,前人用饭喝水写字事情,都在「案」上,南朝墨客鲍照有诗「对案不克不及食,拔剑击柱长叹息」。
厥后,人们的生存水平越来越高,「吃货」群体渐渐崛起,桌这一家具功效就产生了分化,桌子徐徐变成实用性很强的家具,而案则更多地具有了文明意义,乃至有的人家里直接把案作为安排,把珍物直接陈列其上。
颠末这种演化,桌和案的功效分化也表如今了文明和言语上。
好比我们有条桌就有条案,有画桌就有画案,有书桌就有书案,有炕桌就有炕案。但有饭桌,就没有饭案。
由于用饭这件事固然在生存中十分紧张,但从精力层面上讲并不紧张。已往前人从文明上还比力藐视吃。前人以为天天去谈吃,条理太低了,得谈点儿文明,谈点儿梅花、竹子,才比力雅。以是,用饭比力低,我们就在桌子上完成。
中文的言语情况里,「案」是雅的、正式的,「桌」则是俗的、家常的。
跟案有关的词儿,以为层次都偏高,跟桌有关的词儿,以为都偏低。
好比,忿然作色、击节称赏,是不是都是高等词汇?
那跟桌有关的词呢……拍桌子瞪眼、拍桌子砸板凳,给人的以为是完全不一样的。
再举个例子。
赤壁之战前,孙权向大臣们表现决斗的决计,「拔刀斩前奏案,曰:‘诸将吏敢复有言当迎操者,与此案同!’」
从话语间可以想象出,孙权说这句话时,一定是在书房、前厅这类正式场合。
如果把「案」换成「桌」再想象一下:孙权向大臣们表现决斗的决计,拔刀把眼前的一张桌子砍两半!
如今是不是以为整个场景变成了……在东吴食堂,各位伙儿边用饭边讨论,忽然,孙权愤而举起砍刀将饭桌砍成两半!
多不严厉啊!
正由于云云,「案」字也衍生出了很多带有公函实质的词汇,比如提案、案牍、草案,等等。
仅有中国有如此的家具,形制稍不一样,文明意义千差万别。东方是没有这个看法的,英文中就是一个「table」,没有桌案的区别。
把一种承具分得清清晰楚,这是我们的文明高于他人的精华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