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时间(一起走进以地中海为中心的国家——罗马,了解那些失落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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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帝国的分量

人们把那个有罪的小偷带来,让他经受他应得的拷问。人们折磨他,殴打他,他的胸部受伤了,然后又被吊起来……人们用棍子打他,用鞭子抽他,把各种酷刑手法都用了个遍,可他还是不认罪。他将为此受到惩罚,被送上刑场。另一个人也被带上来了。他是无辜的。他是很多人的庇护者。能言善辩的人为他说话。这个人运气不错:他被无罪释放。

这段引文来自一本希腊-拉丁语的儿童启蒙读物[1],大约出自14世纪早期。这段简单的文字体现了我们对罗马帝国晚期的一些未受质疑的推断。当时,司法暴力是正常的,而且是理所应当的(实际上,即使是证人也经常会被严刑拷问,除非他们来自精英阶层)。同时,富人可以逃脱刑罚。罗马帝国的世界中有许多暴力和非正义的事。受基督教的影响,帝国早期的角斗士表演于326年被君士坦丁(Constantine)下令废止,但它在西罗马帝国一直延续到4世纪末。380年,一个叫阿利比乌斯(Alypius)的人——此人后来在阿非利加成为一名禁欲的主教——来到了罗马的大竞技场。他本不想看角斗士表演,是很不情愿地被朋友们带来的。于是,他就一直闭眼不看。有一位角斗士受伤了,引来了观众们的大声吼叫。阿利比乌斯因此睁开了眼睛,然后立刻被这血腥的场面吸引得欲罢不能。他的朋友、大神学家希波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430年去世)不无同情地评论道:“他跟其他观众没什么两样。”[2]奥古斯丁是一个强硬的人物,但也不是不通情理。他认为,虽然嗜血在基督徒的眼里是罪恶的,但也是人之常情。实际上,后罗马时代的所有社会,不管是多神教徒、基督徒还是穆斯林社会,全都一样地对暴力习以为常,尤其是强权者的暴力。不过,在罗马帝国时期,暴力具有公开的合法性,它是人们每周都要观看的盛会中必不可少的因素。这种对暴力的迷恋甚至超过了18世纪的欧洲人对公开处决的嗜好。它成了罗马强权的核心元素。5世纪初角斗士表演被废止后,在公开场合屠杀野兽的表演又延续了100多年。

至于说有钱人可以无视法律,无论从什么意义上来说,这都不是自然而然的。368—371年间那些被控“行巫术”而在公开审判中受刑[3]的元老院议员们对此肯定深有感触。但是,掌权者确实拥有强大的庇护体系,而且常常滥用它们。森涅修斯(Synesios)于411—413年担任昔兰尼加(Cyrenaica,现利比亚东部地区)托勒密(Ptolemais)城的主教。当时那里的总督安德罗尼科斯(Andronikos)就是一个非常残暴的人。森涅修斯在信件中抱怨道,安德罗尼科斯对当地的市议员们尤其喜欢使用暴力,曾因其中一人的税务问题而把那人打死。森涅修斯使安德罗尼科斯被罢免了职务。[4]这说明,只有像他这样与君士坦丁堡的统治者关系密切且意志坚定的主教,才有能力妥善地控制权力滥用的问题。如果没有这样的人物存在,那么地方官员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都有可能死于其政治对手的袭击,这些政治对手可以动用的力量包括教会势力和中央政府的庇护体系。而庇护体系是至关重要的,在我们所能看到的罗马帝国晚期的史料中(实际上早期也是一样),大部分作者突出强调了这一点。一个人如果没有人庇护,就不可能成功。罗马帝国的腐败问题和暴力问题一样严重。我们认为是腐败的现象在罗马人(尤其是精英阶层)的眼里未必是腐败。当时的世界有一套自己的规则、理由和行为规范。但是,腐败和其他类似现象确实使特权阶层拥有了特权。史料作者们至少含蓄地使用了各种修辞手法以描述权力滥用的现象。

我在本章的开头写下上述评论,只是为了让我们的眼光离罗马的政治权力远一点。罗马人的国家并不比其他国家“文明开化”,但也并不是在公元400年前后就明显注定走向解体。罗马帝国的暴力(无论是公开的还是私下的)、腐败和不公正等问题都是其国家体系的一部分,而这个体系非常稳定,已经延续了多个世纪,几乎没有明显的漏洞。该帝国的一半,也就是西罗马帝国,确实在5世纪时解体了,但这是因为人们遇到了一些意外事件,而且没有把这些事件处理好。东罗马帝国则轻松地存续下去,有人认为其在6世纪早期达到了巅峰。这个具体过程我们放到第4章去说,那一章讲述了400—550年间发生的事情。在本章,我们要讨论的是这套稳定的国家体系在西罗马帝国解体之前是如何运作的。下一章,我们则要把目光投向罗马帝国晚期的宗教和文化形态。这两章都会采用来自4世纪的史料,针对西罗马帝国,我们还会使用5世纪早期的史料,那个时期还算相对稳定;关于东罗马帝国的史料在时间跨度上会延续到6世纪,因为这个国家在公元600年之前都没有太大变化。

罗马帝国是一个以地中海为中心的国家。罗马人把地中海称为“我们的海”,历史上,只有他们将地中海的所有沿岸地带都纳入势力范围。帝国的体系也是建立在这个内海的基础上的,因为海上运输既方便又相对便宜,将沿岸各行省联系在了一起,森涅修斯因此可以在昔兰尼加和君士坦丁堡之间往来自如,阿利比乌斯也可以在塔加斯特[Thagaste,今苏格艾赫拉斯(Souk Ahras),在阿尔及利亚东部]和罗马之间轻松往返。到公元300年时,人们已经发现很难靠单一的中心来统治好这个国家,于是,公元324年以后,帝国有了两个常设首都,一个是罗马,一个是由君士坦丁新建的城市君士坦丁堡。从那时起,罗马帝国在绝大部分时间内都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东罗马(大部分人说希腊语),另一个是西罗马(大部分人说拉丁语)。两部分各有自己的皇帝和政府,但仍然保持十分紧密的联系。直到6世纪,拉丁语还是东罗马的官方法律和军方用语。

罗马是一个巨大的城市,其人口在帝国早期曾达到100万。到了公元400年,虽然罗马已不再是西罗马帝国的行政首都(4世纪时西罗马帝国的行政首都是高卢北部的特里尔,公元402年后迁至意大利北部的拉文纳),但其人口仍有50万之多。君士坦丁堡建城时人口要比罗马少得多,但增长十分迅速,到5世纪晚期时估计已经达到50万,超过了当时的罗马。在古代和中世纪,这种规模的城市都是由政府刻意维持的。出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政府希望在自己的政治中心或帝国心脏能有一座巨大的城市。罗马和君士坦丁堡都有城市贫民,靠国家时常发放的谷物和橄榄油维持生活。在西罗马帝国,这类食品是从北阿非利加(现在的突尼斯)运来的,而在东罗马帝国,这类食品则来自埃及,也有部分可能来自叙利亚。阿非利加和埃及是整个帝国的主要粮食出口地。这些免费发放的食品(拉丁语中称作annona)在帝国的税务系统中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占全部预算的四分之一甚至更多。对国家来说,刻意维持这些巨大城市的规模,让城市中的居民感到快乐,一定是非常重要的。[5]实现快乐靠的是所谓的“面包和马戏”——不过马戏表演(包括罗马露天竞技场里的各种竞技活动)通常是由私人财富供养的。[6]在第4章里我们会讲到,410年,西哥特人洗劫了罗马,整个帝国都受到了巨大冲击。大城市的象征意义可见一斑。

罗马人钟情于城市生活,对首都的维护只是其中最明显的一个方面。整个罗马世界的文化都是和“城市性”(civilitas)密不可分的。从这个词又衍生出了“文明的”(civilized)和“文明”(civilization)等词,它准确地反映了罗马人的城市生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罗马帝国就是其所有(数千座)城市的联盟。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议会(拉丁文中是curia,希腊文中是boulē),传统上都是自治的。每个城市都有一套宏伟的建筑,各个城市的标准相当统一:一个广场,周围有一些市政建筑和神庙,还有一个剧场、一个露天竞技场(只存在于西罗马),以及大浴池。从4世纪起,主教座堂和其他教堂取代了神庙。在帝国的某些地区,城市还建有城墙。这些都是“城市性”的标志物,没有它们的地方就不能算城市。城市和建筑的形象就像银线一样贯穿了罗马文化的各个层面。高卢诗人奥索尼乌斯(Ausonius,约395年去世)在4世纪50年代创作了一组名为《伟大城市的排名》(Order of Noble Cities)的诗作。[7]诗作中列举了19座城市,排名第一的是罗马,排名最后的则是他的家乡波尔多[他把罗马和波尔多都称作“故土”(patria)]。他历数各个城市中的建筑,在这个过程中,他实际上也描绘出了整个帝国的风貌。

政治社会的重心也在城市里。在帝国早期,由于城市都有自治传统,市议员(拉丁文中是curialis,希腊文中是bouleutēs)就是当地的最高掌权者。4世纪的时候,帝国政府加强了中央集权,市议员们发现很多事情的决策权被帝国政府拿走了。随着元老院和中央政府的扩张,那些最富有、最成功的市民开始有机会凌驾于地方的官僚层级之上,而市议会则退居第二位。市议员的首要任务变成了征税和提供税务担保。这项工作有油水也有风险。市议会的正式组织结构从5世纪开始渐渐弱化。到了6世纪,就连征税的工作都被中央政府的官员拿走了。这个过程往往被视为罗马帝国走向灭亡的标志,因为从帝国的法令条文中可以明显看出,市议员们对征税的负担颇有怨言,有些人(毫无疑问是那些比较穷的)开始想办法逃避责任,而皇帝则将这种逃避确定为非法行为。与此同时,西罗马的精英开始在他们的文字中流露出向往田园生活的情绪,考古学家也通过对西罗马城市遗址的发掘发现,这些城市的物质遗存在公元400年以后出现了大幅的简化。市议员身上沉重的征税负担看来是导致城市衰颓的原因之一,当然,这也可能与帝国的整体衰落有关。[8]

然而,这种解释太过消极了。首先,这个解释不适用于东罗马。在那里,市议员们确实被边缘化了,而且从大约450年起就在文献记录中出现得越来越少(违逆帝国法律的次数倒是越来越多),但政治精英们的活动仍然稳固在城市之中。实际情况是,市政府变得越来越不正式,与此同时,有钱人形成了一个团体,但是并没有组织起专门的机构。居住在地方的元老院议员、地方主教以及那些最富有的市议员逐渐形成了一个精英群体,通常被称为“领导人”(prōteuontes)。这些人是城市教会的庇护者,有权对建筑维修和举办节日等事宜做出决定。必要时,他们还能组织地方防务,而不需要一个正式的名号。并没有哪个城市因此衰败。在东罗马的很多城市里,最雄伟的建筑都是在5世纪和6世纪建造的。议会的力量衰落之后,东罗马的城市依旧维持着稳定的状态。看到了这一点,我们不难发现,西罗马也存在类似的稳定性。希多尼乌斯·阿波黎纳里斯(Sidonius Apollinaris,约430—485年)来自高卢的克莱蒙,出自当地最富有的家庭。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执政官,他本人还是皇帝阿维图斯(Eparchius Avitus,455—456年在位)的女婿。[9]此人有大量诗歌和信件传世。他并不需要成为议员,其仕途的大部分时间用于谋求在中央政府发展。不过,最后他当上了克莱蒙的主教。在这一时期的信件中,他大力支持“忠诚于本地”的思想,包括对城市聚落的维护。他的姻亲(阿维图斯的儿子)伊克迪修斯(Ecdicius)则用私人军队守卫克莱蒙。他们在城市政治中的积极活动并不需要依靠传统的市议会体系。实际上,只要罗马的价值观还存在,这种城市形态就一直存在着。各地的情况不同,但即使是在罗马帝国本身覆灭之后,其城市形态仍在许多地方存在了很长时间。“城市性”靠它自己的力量演变成形了。在西罗马,城市精英们也拥有乡间别墅和豪华的避暑宅邸[东罗马这样的乡间住宅区不多,即便是有也多集中于城市周边,例如达芙妮(Daphne)就在安条克城旁边气候凉爽的山上],但城市仍然是商业、政治、庇护体系和文化的重心所在。没有哪个有影响力的人物敢于冒险远离城市。而且,富人们去哪儿,其他人也就跟到哪儿。跟随富人的既有仆人和随从,也有想赚富人钱的商人和工匠,还有等着富人大发慈悲的穷人。总之,还是组成城市生活的那些人。

把城市网络视为罗马社会的首要元素是可行的,它甚至比帝国中央政府还要重要。实际上,按照现代的标准来看,帝国的管辖力度是很小的。中央政府的公务人员最多的时候也只有约3万人,而且都集中在帝国首都和行省的首府(以上所说的公务人员不包括低等级的政府雇员,如卫兵、会计、信使、赶牛人等等,这些人的数量可以达到前述公务人员的10倍)。[10]我们还有很多证据能说明罗马政府的效率很低,文件保管也很差,而且帝国疆域广大,从首都到一些偏远省份要花很长时间(从罗马到高卢北部最少也要3个星期,行军的话时间会更长[11])。考虑到以上种种问题,我们可能会很奇怪罗马世界是怎么保持统一的,但是它确实做到了。一套叠床架屋的层级结构和一系列条件组成了一个自洽的政治体系。让我们挨个看看组成这套体系的元素:行政机构、元老院、法律系统、军队,当然,还有供养上述所有机构的税务系统。我们会在第3章讨论罗马政治精英们所共有的价值观和政治规则,以及另一套逐渐壮大的政治体系,那就是教会势力。

东西罗马帝国都是由皇帝统治的。理论上,皇帝是一个拥有无限权力的独裁政府的核心人物。而且,有些皇帝也确实热衷于干预政治:最明显的例子就是4世纪的君士坦丁(306—337年在位)和瓦伦提尼安一世(Valentinian I,西罗马,364—375年在位),此外还应该算上尤利安(Julian,360—363年在位),他试图扭转君士坦丁启动的基督化进程,一度搞得轰轰烈烈,虽然最终失败,但他的故事一直吸引着后世的历史学家。5世纪的皇帝没有4世纪那么耀眼,但6世纪的查士丁尼(Justinian,东罗马,527—565年在位)却有着不输于任何前人的统治力。我们会在第4章详细介绍他。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皇帝都这么喜欢治国理政,有些人的工作只是在公开的仪式上摆摆样子而已,5世纪上半叶的皇帝就是如此。即使皇帝积极介入政治,有能臣辅佐,他们也很可能会受制于信息的闭塞和复杂的层级规则,因而未必真能有多大影响(那些干政最积极的皇帝大多有军方背景,而没有直接在文官政府中从政的经验)。帝国的重臣很多都不是全职官僚,那些最勤勉的官员也只是时而办公时而不办公。从这个意义上说,整个帝国是由一群业余人士统治的。不过,这些业余人士至少有一致的价值观,也往往有相似的家庭背景。这种情况在西罗马更为普遍,那里有很多古老而富有的元老院议员家族。这些家族在4世纪和5世纪经常十分活跃,其下属是真正的职业官僚,终其一生都从事行政工作。正是这些官员们结成的网络,以及行政机构本身的稳定性,使政府的统治能够长久持续。帝国的四个近卫军长官辖区(以及其属下的省一级行政官体系)、中央政府的六大部门,以及罗马和君士坦丁堡的市区政府,全都有各自的传统和效忠者,其中一些可追溯到数个世纪之前。约翰·吕多斯(John Lydos)在550年曾写道,他所效力的东方近卫军长官辖区政府的传统可以一直上溯到创造罗马的罗慕路斯(Romulus)那里(这是不可能的)。而且,尽管他所在的部门能力不足,协调性也不够,他还是非常忠于这个部门。他把整个罗马帝国的历史都视为其所在部门的沉浮史。要想扭转这种根深蒂固的官僚习气和规则,必须付出很大努力,而实际上付出过努力的人寥寥无几[其中一位是查士丁尼的心腹重臣——近卫军长官卡帕多西亚的约翰(John the Cappadocian,531—541年在位),鉴于他的行动,约翰·吕多斯很可能会视其为眼中钉]。[12]

佩特罗尼乌斯·马克西穆斯(Petronius Maximus,396—455)是职业政治家的突出代表。[13]他出自显赫的元老院议员家族——佩特罗尼家族,约411年进入罗马元老院,担任行政长官的仪式性职务,负责管理各种奢华的娱乐项目。他在415年时是护民官,并于416—419年担任西罗马的圣库官(es sacrarum largitionum),这是帝国最重要的财务官职之一,而他上任时只有20岁,对于这么重要的官职来说非常年轻。420—421年,他的职务是罗马的城市执政官。此后的几十年里,他又有好几次出任这个职务(具体的时间段只能靠估计)。439—441年,他是意大利的近卫军长官,这可能是他第二次担任这个职务。他还两次出任执政官,这是一个地位很高的荣誉头衔,但没有实际职能。至晚到445年时,他又被授予令许多人垂涎不已的“贵族”(patricius)称号。不过,和大多数职业官僚不同,马克西穆斯在455年还当过皇帝,不过仅在位两个月就被人杀死了。希多尼乌斯在大约10年后的一封信中写道,他估计马克西穆斯肯定相当后悔自己当了皇帝,因为皇帝被各种有严格时间要求的仪式和繁重的任务束缚,远不如元老院议员们那么清闲(otium)。[14]这乍看起来出人意料,但实际上“清闲”的说法是有依据的,无非是如何表达的问题:马克西穆斯长时间担任重要的政治领袖,拥有大规模的庇护体系(希多尼乌斯自己也这样说),也有当皇帝的野心,但是我们必须承认,马克西穆斯在他40多年的政治生涯中,担任正式官职的时间似乎只有10年左右,所以他确实拥有大量的“清闲”时间。当时的作家也常常在著作中将“清闲”列为元老院精英生活的特征之一。

元老院有它自己的身份认同,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是和帝国的官僚体系相分离的。事实上,在西罗马,二者不仅“神离”,连“貌”也不“合”,因为政府驻地已经不在罗马。理论上,元老院仍然是帝国的统治中枢,就像4个世纪前的罗马共和国一样。而且,虽然元老院早已名存实亡,但它仍然是所有公民向往的至高之所。一个人若想挤进元老院的圈子并参与其中的活动,就需要付出很多的金钱,因为大量的娱乐项目和仪式都需要议员资助。但是,一旦这个人成为议员,就可以得到许多财务和政治上的特权。议员在政府中没有什么正式的职能,但政府高级官员成为议员是理所当然的事。而且,5世纪早期时,只有三个最高等级的议员才被视为拥有完整的议员资格。这些人被称为“光荣者”(illustres),只有政府官员和由皇帝直接庇护的人(protégés)才有资格获此殊荣。元老院和政府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并在4世纪随着行政机构的扩张而扩张。但是,元老院无论如何还是独立的,有它自己的规矩和尊卑排序。元老院代表着贵族的财富、特权和优越性。议员的资格虽然不是严格世袭的,但实际上总是由某些家族垄断,至少在4—5世纪的罗马是如此。光荣者的男性后裔至少也能获得最低等级的议员称号,即“杰出者”(clarissimi)。即使是在议员资格的范围缩小之后,杰出者也多多少少能享有一些特权。而且,按照罗马帝国后期的称谓,各个等级的议员都算“显贵”(nobilis)。元老院这种与政府之间紧密而又彼此独立的关系,有些类似于现代的英国上议院,无论是在其1999年改革之前还是之后都是如此。

这种行之有效的贵族世袭体制是帝国的关键特征。这并不是因为它控制了政府——大部分高级官僚不是议员出身,只有一些人在成为官僚后又成为议员(从这个角度讲,马克西穆斯的仕途显得有些另类)——而是因为它主导了政府的风气。在古代和中世纪的历史中,罗马帝国是一个异数:它的统治阶级不(或不仅仅)由军人或名人组成,而是由文官组成。只有中国的文官系统与罗马有相似之处。议员们自视甚高,按照演说家叙马库斯(Symmachus,402年去世)的名言,他们自认为是“人类中的精华”。[15]他们这种良好的自我感觉并非源于军事或体格上的强势,而是源自出身、财富,以及他们所共有的文化。出身很重要[希多尼乌斯可能会看不起他的劲敌、高卢近卫军长官帕奥纽斯(Paeonius)[16],因为后者出身市议员家庭,而不是元老院议员家庭],但也不是家族历史越悠久就越有势力。即使是4—5世纪最显赫的安尼修斯(Anicii)家族,其历史也只能上溯到2世纪晚期。财富的作用无须多言:在罗马世界里,没有财富就不可能有政治影响力(几个德高望重的主教除外)。一个人不管在文官政府中担任什么职务,都需要花很多钱,一部分钱用来贿赂以取得官职,一部分钱用来维护自己的庇护网络。但是,人一旦获得重要的官职,就可以攫取巨额的利益,其中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军人的情况也大致如此,不过军功的重要性会更大一些,所有战功卓越的将军最后都能成为富人。罗马的安尼修斯、佩特罗尼、凯奥尼(Caeonii)以及其他6个独立而富裕的元老院家族所拥有的财产遍布意大利南部、西西里、北非和其他地区。历史学家阿米阿努斯·马尔切利努斯(Ammianus Marcellinus)曾写道,4世纪70年代最显赫的政治家佩特罗尼乌斯·普罗布斯(Petronius Probus)的家产“散布于罗马世界的几乎每一个角落”。[17]这些家族可能是从古至今最富有的地主。405年,罗马的两名贵族美拉尼亚(Melania)和皮尼亚努斯(Pinianus)因宗教信仰而卖掉了所有的土地。根据美拉尼亚的圣徒生平[18]的记载,这些土地仅一年的租金就有12万苏勒德斯(solidi,相当于约400公斤黄金),这巨量的供给使土地市场受到了毁灭性的冲击。不过,这种超级富豪型的元老院议员只存在于罗马。在君士坦丁堡,元老院的议员是来自东罗马各省的精英,其权力范围也小于罗马的议员。整个东罗马都有这种省一级的精英,他们有议员资格,也在等待进入中央政府任职的机会。这些人在当地都很有权势,但没法和安尼修斯家族相比。希多尼乌斯就是这种省级精英。事实上,高卢的精英们似乎是一个特别团结的集团。

罗马元老院贵族和省级贵族之间最大的相同点也许是文化,因为文化是建立在文学教育的基础上的。每一个西罗马的贵族都必须会背诵维吉尔(Virgil)的诗以及其他许多拉丁作家的经典作品,还要会写诗,会把诗化的句子还原为普通的语言。东罗马贵族的情况也差不多,只不过他们要背诵的是荷马(Homer)的史诗。这两地的文学教育分别是用拉丁语和希腊语进行的,当时并没有对彼此产生多少影响,但是两地的文学教育传统都非常深厚,文学造诣高的人也会得到丰厚的回报。当时,文化程度高的人会鄙视文化程度低的人。阿米阿努斯曾用轻蔑的语气写道,人们以为罗马的元老院议员们都是“人中龙凤”,可这些人竟然只读粗鄙而愤世的诗人尤维纳利斯(Juvenal)的作品。[19]言外之意就是,罗马议员们并不读那些难度较大的作品。这个说法无论是否属实,都是对罗马议员们大大的不恭。文学专家们则可以仅凭其作品就迅速崛起,得到皇帝的庇护和高级的官位。西罗马的奥索尼乌斯和东罗马的里巴尼乌斯(Libanios,约393年去世)就是典型的例子。里巴尼乌斯的崛起速度太快,以至于有人控告他使用了巫术。[20]不过,这两个人在靠文学成名之前就已经是地主并至少算是中等富人了。尤利安在试图逆转基督化进程的时候曾经命令基督教知识分子只教授《圣经》,不教授异教经典,这样他们就无法接触到最好的文字了。这项措施失败了,但它背后的思路清晰显示出传统文化和社会地位之间的紧密关系。[21]一些强硬派基督徒以拒绝维吉尔的作品来回应尤利安,但他们也失败了:到了5世纪,贵族们既知道维吉尔(或荷马),也懂得《圣经》,可能还读过一些新的基督教神学家的作品,例如西罗马的奥古斯丁[22]和东罗马的凯撒利亚的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这两个人的文笔都非常出色。

正是这种文化,使罗马帝国晚期的历史(至少是其精英们的生活)能够为现代人所了解,因为这一时期的很多贵族文本流传到了今天。这些文本绝大部分是措辞精致的信件和演说稿,也有一些诗歌和神学作品。5世纪的元老院议员帕拉狄乌斯(Palladius)撰写的财产管理手册[23]也流传至今。罗马的文学文化一度被视为文明的巅峰。这种观点从文艺复兴时期肇始,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早期在英国的公学教育中达到顶峰。当时,一个英国人即便只是想在印度政府中任职,也必须有熟读维吉尔(以及尤维纳利斯,他的作品已不再被视为粗浅了)的基础,更别说想当学者需要读多少罗马作品了。这种观点现在已经不那么流行,(在意大利之外)没有几个学者的拉丁语水平能达到读懂维吉尔的程度,有此水平的政治家就更少了。因此,现代人更倾向于把罗马的文学文化视为权力的象征,而不是个人的美德。罗马的政客和后世的政客一样自私而贪婪,在统治上也看不出有超出后人之处。但是,我们要承认这种文学文化的普及程度,这是非常重要的。在罗马帝国的所有城市里,即便是地方官员也或多或少受过这样的教育。这种教育使各地的官员拥有共同的知识结构和价值观,这是帝国能保持统一的原因之一,而且实际上使帝国各地表现出高度的一致。这种一致不仅体现在文学上,也体现在现存的建筑遗迹和物质文化上。最后,我们必须指出:罗马世界给中世纪早期的继承者们留下了丰厚的制度和思想遗产,但文学教育并不在此列。它只在日益独立的教会职位体系中保留了一些影响。后罗马时期的贵族文化由文学转向了军事,建立在刀剑和马术之上,因此,我们对这种文化的了解就少得多了。

罗马法是另一个在理论上全国统一的知识体系,它发挥着团结各地的作用。[24]罗马法包括两部分,一是帝国法律,其在4—6世纪之间的内容非常详尽,二是早期罗马法学家们的一系列作品,其中既有判例法方面的判决先例,也有法理方面的研究成果。一个人要想精通这些法典,就必须在罗马、贝鲁特或者(公元425年后)君士坦丁堡的法学院里接受专门的训练。当然,任何一种教育都会包含修辞学方面的内容,这对法庭辩护有着重要意义。阿利比乌斯于4世纪80年代初期在罗马的法学院接受训练,然后随奥古斯丁到米兰工作(他们两人在这里转变成了彻底的基督徒,并将职业路径转向了教会)。[25]奥古斯丁只接受过修辞学训练,他在自己的作品中明确表示自己不是法律专家,因为他没有受过专门的教育。事实上,在狄奥多西二世(Theodosius II)在429—438年将帝国的法律汇编成《狄奥多西法典》(Theodosian Code)之前,法律是很难学的。查士丁尼在528—534年对《狄奥多西法典》进行了修订和(两次)扩充,还在530—533年将2—3世纪的法学文献整理并摘录成了《学说汇纂》(Digest)。西罗马帝国覆灭后,在其原先土地上成立的各个王国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但仍会参考《狄奥多西法典》。查士丁尼的法典则作为拜占庭帝国的法律延续下来,且于12世纪时独立地在西罗马的土地上复兴。不过,我们必须谨慎地思考罗马帝国对法律的重视到底说明了什么。由于法律体系过于复杂,每一个法庭都需要法律专家(iurisconsulti),甚至有时候连起草法律文书这样的工作都只有专家才能胜任。但是,法律专家并不是随时随地可供调遣,也不一定完全可靠。即使法律协助方面没有问题,法庭的判决也未必公正。富人往往利用司法腐败和庇护制度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判决,这种情况得到了多种文献的佐证,包括本章开始时所引用的那个案例。在埃及,记录在莎草纸上的4—6世纪的民事纠纷解决记录显示,由于上法庭打官司花费很高,又有风险,人们往往根本不通过法庭,而是直接用私人仲裁来解决纠纷。[26]

罗马法中有很多酷刑,因而人们往往只关注其刑罚上的内容,进而认为整个法律体系都只不过是国家维持强力高压统治的工具。人们认为,这种统治建立在恐怖基础之上,因为政府没有足够的办事人员去管理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上述看法大体上是正确的,但法律本身无论如何都是非常重要的。埃及的仲裁官可能会避免让当事人上法庭,但他们在做出裁决的时候往往会参照法律条文和术语。奥古斯丁不是法律专家,但他会设法了解法律的规定,例如在做出判决前写信征询法律专家俄斯托齐乌斯(Eustochius)的意见。[27]阿非利加有一封大约写于公元400年的书信保存至今,这封信的内容很有意思。信是一个不知姓名的地主写的,收信人则是他的邻居和旧友萨尔维乌斯(Salvius)。[28]地主在信中斥责萨尔维乌斯欺负地主的佃户:“难道现在律师的法律和原来律师的法律不是同一套?或者罗马的法律和马特尔的法律不是同一套?”萨尔维乌斯是一位(我们推测)来自马特尔的律师,他可能确实抱有地主所说的那种想法,并且认为他的违法行为是正常的。可是,这位写信的地主以前也是律师,萨尔维乌斯曾经教过他关于佃户的法律。于是,地主就在信中详细罗列了萨尔维乌斯教他的法律,以及关于继承和所有权方面的法律,然后在信尾提出了一个解决纠纷的办法。法律和它的形象在整个帝国内无处不在,而且我们确实可以说,那些谴责司法腐败的文章至少说明人们对法律抱有很高的期望。

罗马的军队要比文官政府的规模大得多,也一直是帝国财政花钱最多的地方。公元400年时,帝国军队大约有50万人,上下误差不会超过10万。这些部队大多布置在北部的莱茵河和多瑙河边疆地区,以及与波斯接壤的东部边疆地区(南部边境线虽然很长,但面对的是撒哈拉沙漠,没有太大的危险),但在每个省也都有分布,充当守备军和维持治安。当然,使各省精英得以保持文官身份的正是这些军队的存在。私人军队在帝国解体之前是极为罕见的。反过来说,军队有能力将自己支持的人选推上皇帝宝座。由于大部分武器都在他们的手里,做到这一点相当容易。这种情况在3世纪相当普遍,到了4世纪则大为减少。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前的数年,那里又出现了军队干预帝位的情况,但东罗马直到602年之前都没有过成功的军事政变。然而,即便不发动政变,军事领袖在政治上也相当重要。几个较为弱势的皇帝[例如395—423年在位的西罗马皇帝霍诺留(Honorius)]在位期间,实权都掌握在军界强人手里,这些强人还会为争权夺利而诉诸武力。在这种情况下,皇帝的行政班子更像是军队指挥部而不是文官政府,皇帝本人与军队的关系也比与文官们更近。和讲究血统的高级文官相比,将军们很多都出身草莽,这在边疆地区尤其明显。在莱茵河和巴尔干这两个边疆地区,社会呈现出高度军事化的特征,罗马帝国的人民和边境那边的“蛮族”在社会特征上也更为接近。我们会在本章后面的部分介绍这方面的情况。以上这些并不会让军事领袖们看起来和文官精英们有多大不同,因为他们都是成功者,都可以在元老院谋得席位,组织自己的庇护体系,让自己的子女接受文学教育。但是,军事领袖们对精美建筑和娱乐活动的兴趣不如文官,元老院议员们也经常鄙视他们没有文化。此外,军官在各地之间的调动也比文官频繁。历史学家阿米阿努斯(约395年去世)说希腊语,但在写作时使用军队的语言——拉丁语。他曾是一名军人,在波斯和莱茵边疆区都服役过,也在罗马驻防了很久。

军队规模庞大、无处不在,而且需要大量的给养和武器,这成了整个罗马帝国最为头疼的问题。帝国有一套发达的边疆要塞体系,也有自己的食物补给线:多瑙河下游地区的双耳油瓶(oil amphorae)的分布说明,此地驻军的给养都是从爱琴海地区运来的,直到6世纪晚期都是如此。[29]《百官志》(Notitia Dignitatum)记载了罗马帝国直至4世纪末的军事组织架构情况。根据这本书的记载,罗马帝国各地有35座登记在册、专门生产武器装备的工厂。[30]整个罗马帝国的财政预算可能有一半用来购买军粮和发放军饷,军需的运输则成为将帝国各个行省联系在一起的最重要的因素。另一个重要因素则是帝国首都对食物的长期需求。

要支持和供养如此庞大的军队,罗马帝国只能依靠其税务系统。最重要的税种是以亩为单位计算的土地税,此外还有对商人和工匠征收的少量税费、帝国土地的收入和各种小额收费项目。[31]过去,人们认为晚期的罗马帝国是一个“苛政国家”,它的税负过重,导致许多土地被荒废,经济则走向崩溃。近年来,历史学家们开始对这一观点进行修正。修正是对的,但是我认为有些过头了。总的来说,税负确实一度非常沉重:6世纪的少量文献(其中大部分来自埃及)显示,土地出产的四分之一都要作为土地税上交,有些时候还要在此基础之上额外征税(superindictiones)。在生产技术尚不发达的前资本主义农业社会里,这样的税率是非常高的。但是,帝国又需要维持这么高的税率,才能给军人、官僚和信使们发工资,给首都的市民提供食物,资助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充实国库。同时,在国家调动的货船把谷物从阿非利加、西西里和埃及运向北方,把橄榄油从阿非利加、爱琴海和叙利亚运向其他地方的过程中(船主为国家运输这些货物,以此履行他们的部分纳税义务),税收把帝国的各个组成部分连接在了一起。这些运输基本都是在地中海上进行的,因为大宗货物通过水路运输要比陆路运输容易得多,也便宜得多。高卢、莱茵兰和不列颠自成一个小型的贸易体系,远离海岸和边疆的西班牙内陆地区则似乎被其他地区忽略了。帝国的核心还是地中海地区,因财政原因而起的海上运输则将帝国的两个部分统一在一起。

如果没有准确的评估和系统的征收工作,土地税制就无法有效执行,特别是在税率如此之高的情况下,而要做好这些工作是需要付出努力的。国家需要掌握最新的土地所有人记录,而要系统性地获得这些记录并非易事(要整理这些记录以方便查找同样很难)。这些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还需要用强硬的措施来执行信息收集工作。为此,在罗马帝国晚期,土地买卖必须公开登记。登记记录偶尔可以在罗马帝国晚期流传下来的私人文献中找到,尤其是在埃及的莎草纸文献中,其他地方也有少量记录遗存。此外,最为重要的是,政府从4世纪开始以法律的形式把农民拴在他们的籍贯地,因为农民是真正的纳税人,如果他们离开家乡四处漂泊,就会给征税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32]这项法令和其他一系列法令一起,保证了那些对帝国有作用的人能忠于职守,祖祖辈辈不离其岗位。我们已经看到了议员家族是如何世代居于官位的,与之类似的还有军人、国有工厂里的工人、船主,还有罗马的面包师和屠夫——面包师和屠夫对首都的食物供给至关重要。我们并不确定这些法律是否在大体上得到了遵守,但无论如何,它们都在帝国法律条文中占据了很大一部分,而且是由帝国维持其税收系统稳定的需求催生的。此外,实际的征税过程可能充斥着紧张情绪和暴力行为,而且一定是由武装人员执行的。帝国财政系统的影响是持久的,无孔不入,对整个帝国中的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有可能是强制性的。

征税过程中的非法行为使其对老百姓的侵扰加剧。有钱人可以通过贿赂的方式来免交税款,评税官和征税官自然就可以通过收受贿赂来致富,而倒霉的几乎总是穷人。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因此后来有法律禁止他们离开故土),或是改为向权势人物交“保护费”而不再向国家纳税。帝国的法律禁止这种类型的庇护,但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庇护是罗马政治体系中相当稳定的组成部分。当然,大部分税款还是能够按时、依法缴纳给国家的。来自6世纪的埃及莎草纸文献就颇让人意外地显示,希腊东部极富有的家族——主宰俄克喜林库斯市[Oxyrhynchos,今名拜赫奈萨(Bahnasa)]的阿皮翁(Apion)家族[33]——总是非常及时地缴纳税金。不过,考虑到税收的庞大规模,以及罗马政治体系中无处不在的歪风邪气,征税过程中的腐败现象肯定是相当严重的。随着罗马帝国的基督教化,以及一些极端道德家的影响日盛,社会上对财政压迫问题的抨击越发频繁,其遭受攻击的猛烈程度仅有司法腐败和性行为可以相比。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帝国灭亡。

可以说,税收本身就是维系帝国统一的支柱。在帝国内能对绝大部分居民产生影响的事物中,税收应该是最突出的一个。它和军队供给系统、行政系统、司法系统和遍布地中海内外的货运系统一起,将一片巨大的土地连接在一起。如果税收体制崩溃,帝国必然会解体。当然,帝国实际上是因为其他原因解体的,我们会在第4章再讨论。帝国解体之后,税收制度在西罗马不复存在,但在东罗马保留了下来。这个差异的重要性不可低估,它是本书剩余章节所涉许多事件的背景要素之一。不过,在公元400年时,人们还看不到财政系统崩溃的迹象,有些地方一直到500年也是如此。400年时的帝国系统相当稳定,地方差异较小,没有人认为它有解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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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我们关注的主要是国家和帝国政治体系的总体情况,对地方差异则有所忽视。而且,我们的视角也是自上而下的,是官员和富人的视角。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罗马帝国晚期的其他人群是什么状况,以及各地的差异存在于哪些方面。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罗马帝国的人口绝大多数是农民。他们世代在自己拥有或租用的土地上耕种,靠自己种的食物过活,把剩余的食物交给地主和国家,以充地租和税款。这些人中很多是奴隶(servi),没有自由,也没有法律权利。西罗马的某些地区奴隶特别多,但帝国早期意大利和希腊地区的农奴制到帝国晚期已基本消失,有自由的农民和没有自由的农民所过的生活相差无几。(因此,本书中不会把那些没有自由的农民称为“奴隶”,因为这样会产生误导。本书中的“奴隶”仅指那些没有自由的家庭仆人,这些人和以前的农奴一样,都是由主人供养的。)[34]中世纪早期,农民占总人口的90%以上。这个比例在罗马帝国晚期肯定没有这么高,因为当时的城市人口比较多——尤其是在埃及,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最高可达三分之一[35]——但是应该也有80%。这仍然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

绝大部分农民可能是地主的佃户。立法者肯定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们在将农民和土地联系在一起的法律中都使用了coloni这个词,这是拉丁语中对佃户的标准称谓。[36]罗马皇帝和元老院议员们拥有大量的土地,行省和市议员阶层的精英们的土地加在一起则更多。巨量的土地意味着有数以百万计的佃农,他们依附于土地所有者,向他们交地租。这个过程通常是由中间人(conductores)完成的,他们从大地主那里租下整块土地,再分租给农民。也有一些大地主亲自打理土地生意,例如6世纪埃及的阿皮翁家族和5世纪意大利的那位管理手册撰写者帕拉狄乌斯。[37]不过,我们缺乏有力的证据来说明农民拥有自己土地的情况是否常见,以及这种情况出现在什么地方。埃及的莎草纸记录显示,有些城市的领土完全在大地主的控制之下,但在其他一些城市中,也有不少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有更多的自由。阿富罗底[Aphrodito,今名考姆伊什高(Kom Ishqaw)]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个规模较大的村子有大量6世纪的文献遗存至今,我们稍后就会讨论这个村子的情况。叙利亚[38]和地中海东部其他地区有一些保存至今的古罗马村落[例如在叙利亚北部的石灰岩山丘(Limestone Massif)地区,详见第10章],这里的证据再好不过地显示了居民们在建筑上的追求以及房屋类型的趋同,而这些都是依附于地主的佃农无力实现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村落基本没有明显的建筑中心,因此人们通常认为这些村落的居民绝大部分是自由的土地所有者。

总的来说,东罗马拥有自己土地的农民看起来要多于西罗马,这也和已知的东罗马超级富人较少的现象吻合。西罗马的情况则正相反,特别是在意大利和阿非利加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高卢的部分地区,土地可能完全是由地主拥有的,已知的大面积地产也比东罗马要多。美拉尼亚和皮尼亚努斯在阿非利加的一块地就“比城市还要大”,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离该地产最近的城市塔加斯特。[39](在阿非利加,不是所有的教区都以村镇为中心,有些规模较大的私人地产有自己的主教。)但是,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再大的私人地产也往往是零七八碎、分布散乱的。很多地产都是由数百乃至数千个分散的小块土地组成,在这些分散的地产之间,有很多土地属于农民土地所有者和乡绅。有些佃户自己也有土地,法律条文也明确区别了有土地的佃户和没有土地的佃户(佃农,coloni adscripticii),前者直接缴税给征税官,后者则通过自己的地主缴税。后者对地主的依附程度远大于前者,更接近于无自由的农奴(这些人根本不缴税,而是直接由主人代缴)。因此,查士丁尼在自己颁发的一项法律中也提出了一个问题:佃农和农奴的真正区别在哪里?[40]这个问题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答案:在埃及,土地的租赁关系比较灵活,租期较短,拥有自己土地的农民较多,因此,埃及领工资的劳动力比较多,没有自由的农奴很少见;[41]相比之下,意大利大片大片的土地上只有无自由的农奴,农村社会的人身依附关系可能也要比埃及普遍得多。

东方和西方之间的一大差异是,农民住在农村的比例在东罗马比西罗马高出很多。正像我们刚才看到的那样,东罗马的一些村庄遗址一直保存到现在,至少是在那些后来成为牧区或沙漠的边缘地带。而文献和考古发现均显示,村庄(被称为komai或chōria)在几乎整个希腊语世界中都是很常见的。这些村庄的组织可能会很紧密,有自己的头人,埃及的村庄尤其如此。在这些村庄里,地主和佃户比邻而居,农民社会也因此相对团结,自治程度更高(我们已经看到,东罗马那些拥有土地的贵族一般住在城里),恐怕也更焦虑,因为村民们常会拉帮结伙地争夺牧场和水源,每个村庄都存在的尊卑次序也较易引发矛盾。我们对埃及村庄阿富罗底的情况了解得特别多,因为这里有大量的莎草纸文献遗存至今。文献的主人是狄奥斯库若(Dioskoros,约520—585年在世),他的父亲叫阿波罗(Apollos)。[42]狄奥斯库若是村里一个颇有声望的领袖,有时候也像父亲以前那样担任村民的头人。他受过文学和法律教育,受教育的地点可能是亚历山大。学成返乡后,他成了村里的公证人。不过,和其他公证人不同,狄奥斯库若还是一位诗人,为当地的贵族和官员们写颂诗。这个人有好几个地方都很有意思。他是整个罗马帝国晚期社会中留下文献资料最多的乡村居民,他的个性特征也体现在这些资料里。这个人肯定属于乡村里的精英群体,却感觉自己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威胁:距离最近的城市安泰奥波利斯(Antaiopolis)的执政者对阿富罗底的自治很是嫉妒,村子里的邻居、佃户、牧人和债主也都对狄奥斯库若构成了威胁。他留下的文献里有一些记录了他跟别人打的官司,而他的诗作也往往以请求他人的帮助告终。这些都是需要在他那广阔的庇护关系网中处理的事情。阿富罗底并不是一个平静的乡村,我们甚至在文献里发现了对一桩有两名受害者的谋杀案的调查记录。主持调查的是一名高级军官,嫌疑人则是元老院议员、贵族萨拉帕蒙(Sarapammon)和他的同伙、军人梅纳斯(Menas)。这两人为自己辩护,并指控村民们才是凶案的罪魁祸首。无论怎样,显然没有哪个人能够在这件事里控制局面,缓解紧张气氛。阿富罗底只有在面临其他村子或者安泰奥波利斯的威胁时才能团结一致。这种充满戾气的社会环境在东罗马比比皆是。

西罗马的情况有所不同,除了一些山区之外,这里的乡村很少。考古发现显示,城市以外的地区零散分布着的是孤立的农场、乡间别墅或者地主们的地产中心。很多地方甚至没有村属土地的概念,每块土地都有其主人,绝大多数地产有自己的名字。西罗马的文献资料没有埃及那么丰富,所以我们很难了解当地的乡村社会是如何运作的,但看起来这里的乡村居民之间没有东部那样紧密的关系,因为没有那么多能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因素。也许,同一块地产上的佃户们有些共同语言,那就是给某位地主或征税官交租的经历。这种关系达不到东部乡村的那种紧密程度,却有可能使紧张气氛加剧。事实上,西罗马乡村里有权有势的人和穷人之间的差距总体上来说要比东罗马更大,我们有时可以看到这种差距所造成的结果。

有一个例子来自奥古斯丁所在的阿非利加。在5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里,奥古斯丁以希波主教的身份任命他手下的教士安东尼(Antoninus)为其属下福萨拉(Fussala)教区的主教。[43]福萨拉位于今天阿尔及利亚东部的山区,是当时阿非利加为数不多的乡村之一。安东尼在任上的表现说明他是一个坏人——他年纪轻轻,出身贫寒,又晋升太快——他在村子里实行高压统治,到处搜刮钱财、衣物、制品和建筑材料,还有人指控他有性侵行为。奥古斯丁把他从这个位置撤了下来,但并没有降他的职,而是想把他调到附近名为托贡诺顿(Thogonoetum)的庄园去。可是,这座庄园的佃户们却对奥古斯丁和他们的地主说,只要安东尼来,他们就走。安东尼没完没了地制造麻烦,甚至惊动了罗马教皇(以上情节都出自奥古斯丁于422—423年写下的两封关于安东尼的信,这两封信遗存至今)。奥古斯丁感到非常尴尬,他也确实理应如此(“我都不敢和福萨拉人对视”)。但是,最值得注意的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恐惧:他们虽然做出了各种愤怒和仇恨的证词,但即便是在安东尼被撤职之后,仍没有一个证人敢留下名字。福萨拉的居民里有佃户(为了减轻他们的压力,这些人受询问的时候并没有征税官在场),但这些人应该不都是无自由的。值得注意的是,托贡诺顿的那些佃农抵抗安东尼的决心倒是比福萨拉的村民们更大,甚至做好了采取非法抵抗手段的准备,因为他们与土地之间的依附关系是由法律规定的。无论怎样,农民们对暴政的反抗总体来说还是消极的,混杂着仇恨、恐惧和抵触的情绪。在阿非利加的这个地区,农民和地主之间的隔阂更深,以至于彼此之间的敌意更重。这里没有狄奥斯库若这样的人在农民和当局之间调停。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奥古斯丁最担心的是农民们集体抛弃天主教会,转而追随多纳徒派(Donatism,见第3章)。

各地之间的另一大区别是商品交换和手工业生产的模式。直到20世纪70年代,人们都认为罗马帝国晚期的商业对经济的贡献不值一提,但最近30年的考古发现大大改变了我们的看法。根据考古遗址中发现的双耳瓶(用来装葡萄酒、油、鱼酱等食物制品)和精美陶器(可体现织物、金属制品等其他的大型手工产品的情况)的数量,我们可以判断出帝国的哪些地区是主要出口地,哪些是主要进口地。地中海地区的罗马帝国晚期遗址内几乎都可以找到用北非赤陶(North African Red Slip)制成的餐具,而来自土耳其爱琴海海岸城市福西亚(Phocaea)和塞浦路斯的餐具在地中海东部地区也是随处可见。这些陶器显然是通过海路运输的,但在意大利、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一些离海岸很远的内陆地区也能找到。在高卢北部、不列颠和西班牙内陆,来自地中海的陶器数量极少,但本地生产的陶器数量很多。[44]我们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这些地区虽然生产很活跃,却是与帝国在地中海地区的主要经济网络相隔绝的。衣物自古以来就是很重要的手工产品,考古遗址中保存较好的衣物不多,但是文献资料[包括301年颁布的《限价令》(Price Edict)中所列出的商品详单]显示,意大利、高卢、埃及和叙利亚都是主要的衣物出口地。双耳瓶则告诉我们阿非利加、叙利亚和爱琴海出口油,而意大利南部、巴勒斯坦和爱琴海出口葡萄酒。这些产品都有着庞大的分配网络,且产量都非常大。实际上,阿非利加(主要是突尼斯)和叙利亚-巴勒斯坦沿海地区的经济体可能主要就是靠出口来实现繁荣的。同时,意大利南部、爱琴海地区、埃及和巴勒斯坦等经济体内部的结构也相当复杂,显示出这些地方可能存在城市间和城乡间的密集交易网络。

我们已经看到,帝国的某些地区通过纳税的形式将剩余产品输送到其他地方。这些地区包括阿非利加、埃及,还有在这方面稍逊一筹的叙利亚、巴勒斯坦和爱琴海地区。从农业的角度讲,这些省份是整个帝国中最富有的(除了没有全球变暖,当时的气候特征和现在差不多),它们在商业网络中也是最重要的。我们不能认为考古遗址中发现的商品分配规律只与税务网络有关,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些商品就不该出现在那么多毫无重要性的地方,如意大利中部的小村庄、巴勒斯坦东部等。但是,我们大致可以认为,商品交换是以税务网络为基础进行的。阿非利加每年秋天都有船队开往意大利,把准备上交给国家的粮和油带到罗马。政府再把这些食品免费发放给城市居民。毫无疑问,这些船队也会运输商业物资,例如陶器和作为商品的油。这些产品的运输成本是由政府承担的,这样,当它们在地中海那边的罗马或其他港口出售时,在价格上就更有竞争力。我们对埃及的出口商品所知不多,但其中大概主要是衣物和莎草纸,这些出口的莎草纸就和后世的考古学家无缘了。(帝国晚期,埃及的葡萄酒产量很大,但品质较低,而且只在埃及境内自产自销。[45])税务网络为商业提供了便利,也为某些地区的商业繁荣做出了贡献。439年,汪达尔人占领了北非的心脏地带,破坏了西罗马帝国在财政上的大一统局面,切断了迦太基和罗马之间的税务中轴线。地中海西部地区的商业由此开始了两个世纪的持续倒退,而东罗马帝国在政治上和财政上仍然保持强势,地中海东部地区的商业活动到600年时仍和400年时一样活跃。

罗马帝国晚期的世界总是呈现出两种面貌,一种在帝国,一种在地方。帝国境内使用的语言远不止拉丁语和希腊语,不列颠有古威尔士语,西班牙部分地区有巴斯克语,阿非利加有柏柏尔语,埃及有科普特语,黎凡特有希伯来语、阿拉伯语和阿拉姆/叙利亚语,安纳托利亚有伊苏里亚语和亚美尼亚语。当然,肯定还有另一些语言。科普特语、希伯来语、叙利亚语和亚美尼亚语都有其自己的文学作品。在从威尔士群山到埃及沙漠之间的广阔疆域之中,各个地方社群之间的差异至少不比现在这些地方之间的差异小,其中既有人类为适应不同生态环境而做出的必要调整,也有人类自身行为所造成的不同,我们在刚才的几页中已经探讨了这些差异。另一方面,罗马世界不仅将这些千差万别的区域联结成一个整体,更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塑造出了这些区域之间的很多共性。基督教席卷全国,取代了很多地方性的宗教传统。我们会在下一章介绍这方面的情况。帝国各个地方的城市在外观上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这主要体现在公共建筑和城市格局方面。各地的行政机构和军队都在同一套高层机构的统御之下,税务系统则几乎影响着每一个人。一些文化上的差异逐渐缩小了,例如,高卢的地方语言高卢语大概在5世纪时失传。埃及社会在公元1—2世纪时还与其他地方很不相同,但差异到了4—5世纪时就已经大幅消失。埃及人不再使用自己的巨型神庙,也放弃了法老时期的建筑风格,甚至改掉了喝啤酒的传统,改喝葡萄酒。人们认为自己是一个统一的罗马世界的一分子。[46]这种想法不仅存在于城市精英的头脑里,也存在于乡野村夫的意识之中。例如,福萨拉的安东尼就曾经请求罗马教皇帮助他对抗奥古斯丁,而阿富罗底的村民们也曾经直接向狄奥多拉(Theodora)皇后[47]请愿,希望她支持他们反抗安泰奥波利斯的统治者。

我们的史料一次又一次证明,罗马帝国的居民们对这个大社群的归属感与庇护体系[48]有很大的关系。许多社会都有庇护关系链(例如中世纪中期的领主-封臣关系),但是罗马文化特别重视庇护关系。一些极端的道德家或受害者会将庇护关系蔑称为腐败,但绝大部分人对此习以为常。实际上,很多官方的工作都是依靠庇护关系网来实现的,例如常见的个人或集体向皇帝请愿的情况,再例如中下层官员在收税或主持法庭审理时收取当事人的礼金(sportulae),这种收入源源不断,而且合法。这种庇护体制的关键之处在于,它最后会将所有人都纳入其中,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感到自己在社会体系中有一席之地。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民或者类似的人来说,庇护体系并不能经常给他们带来利益,但他们仍然认为自己总归能从庇护者的保护中得到好处,不是这次,就是下次。除了皇帝和他手下最有权势的大臣之外,所有人都需要一个庇护者,有时候还不止一个。他们也经常夸耀庇护体系的好处。例如,政府见习生约翰·吕多斯在其同省老乡、近卫军长官佐提科斯(Zotikos)的提拔下很快就得到了正式的官职,甚至没有花钱,这让他得意不已。[49]从狄奥斯库若这样的乡绅往上,稍微有点权势的人都有自己的庇护对象。4世纪40年代有一个驻防在埃及南部的中级军官叫阿比奈奥斯(Abinnaios),他有不少文献保存至今。[50]这些文献里有很多都是请求他帮忙的书信,求助的人有他的部下,也有朋友和被庇护者。这些被庇护者包括市议员、神父、工匠和农民,他们求助的事则包括仲裁纠纷、抓捕强盗等。这些事情几乎都不在他的官方职责范围内,但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4世纪90年代,安条克的智者里巴尼乌斯的佃户们为不交地租而寻求一位军官的庇护,这令他暴怒不已。[51]他宣称佃户的主要庇护人应该是他们的地主,但当时的人肯定都知道情况并非如此。中世纪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精英给我们留下不少典雅的书信,其中许多含有介绍庇护对象或者请求帮助的内容。我们之前谈到的狄奥斯库若的诗作也有类似内容。这种庞大的庇护网络非但不是罗马帝国的薄弱环节之一(腐败),反而是维持帝国有效运转的主要因素之一。庇护体系在哪里不起作用,哪里就会出现问题。当埃及的农民们认为无法得到天主教会的庇护时,他们就会转而追随多纳徒派。年景不好的时候,埃及的农民会通过庇护者来减轻一些税务负担,如果他们认为这招失灵了,就会远走他乡。我们在第12章还会看到,阿拉伯新政府在公元640年后不让乡村庇护者影响政治,结果招来了这些庇护者的叛乱。最麻烦的或许是,5世纪的西罗马地方精英们不再相信中央和省级政府的传统庇护者能够帮助他们之后,就转而投靠新兴的“蛮族”部落中的军事领袖,由此造成了重大的政权更替。我们会在第4章详细讨论这次事件的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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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的四周全是“异族”,罗马人对这些族群有着不同程度的蔑视,也多多少少对他们缺乏了解,但这些异族却以多种形式和罗马人进行着互动。在东边,有地处亚欧大陆中西部的波斯帝国[52],从3世纪20年代到7世纪40年代,波斯处于萨珊王朝的统治之下。它对东罗马始终是一个威胁,但双方的冲突并不多。尤利安于363年入侵现在属于伊拉克的波斯领土(当时是波斯的经济和政治中心),遭遇惨败。此后的250年间,两国间的战火只局限于边境地区,最远也只波及叙利亚。614—628年,波斯入侵东罗马,于626年包围了君士坦丁堡。波斯的国土几乎和罗马帝国一样大,向东延伸到中亚现在属于阿富汗的地方。这个国家保存下来的文献资料远不如罗马帝国那么多,但我们知道它也是靠一套复杂的税务系统来维持大一统格局的。和罗马不同的是,波斯还有一个强有力的军事贵族阶层。波斯的尚武文化向西输出到了亚美尼亚。两个帝国反复争夺这块土地,但它仍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着独立状态,文化上也独树一帜。亚美尼亚人于4世纪改信基督教,与大部分人信仰琐罗亚斯德教的波斯(也有为数不少的犹太人和基督徒,此外还有一些人信奉各种地方传统信仰)渐行渐远。在罗马人看来,琐罗亚斯德教无疑使波斯人显得更加“怪异”。举个例子,尽管琐罗亚斯德教和基督教一样喜欢抽象的神学理论和公开仪式,但是该教的祭司在希腊语里的称谓magoi和拉丁语中的称谓magi却在这两种语言中都成了“魔法/巫术”(magic)一词的词源。不过,说起波斯和罗马在文化上最大的不同之处,恐怕还是波斯的军事文化和对世家传统的极大尊崇。罗马人在庇护体系中的亲缘关系可以包括很远的堂表亲或者姻亲,但即使是那些历史最久的“世家”也很少能维持一两百年的辉煌。7世纪,阿拉伯人横扫从迦太基到撒马尔罕的广袤土地,驱除波斯和罗马传统。而相较于罗马传统,波斯的世家文化使它的传统得到了更好的延续。

罗马帝国的其他邻居远没有波斯那样高的政治组织程度,它们被罗马人统称为“蛮族”(barbari)。这是一个定义模糊但使用方便的概念,因此我会在本书中沿用(但会一直打引号)。罗马人南边的邻居是一些游牧和半游牧部落,他们居住在撒哈拉沙漠和其他荒漠地区,绝大部分说柏柏尔语族的语言。[53]这些部落逐渐在社会和军事方面形成了聚合力,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罗马文化的影响。根据昔兰尼加的森涅修斯和其他一些人的记载,一个叫作拉瓜坦(Laguatan)的部落联盟在5世纪初经常袭扰罗马帝国的南部边疆。之后,阿非利加的汪达尔人也和柏柏尔人发生了冲突。居住在不列颠以北和以西地区的皮克特人和爱尔兰人也是潜在的威胁,不过他们所威胁的仅仅是不列颠的边境地区,而且这一地区的军事化程度很高,特别是在哈德良长城(Hadrian’s Wall)沿线(367—368年,皮克特人和爱尔兰人曾大举侵入不列颠)。在狭长的莱茵河和多瑙河边疆地区,罗马帝国面对的是一批大多说日耳曼语族语言的部落。从1世纪的历史学家塔西陀(Tacitus)开始,人们将这些部落统称为“日耳曼人”(Germani),不过并没有证据表明这些人认为彼此之间有什么共同的纽带。截至4世纪,这一地区的主要部族有莱茵河下游的法兰克人、莱茵河中上游的阿勒曼尼人,以及居住在多瑙河下游及其东北方,即现在的乌克兰草原上的哥特人。在近一些的地方,还有现在荷兰领土上的弗里斯兰人、现在德国北部地区的萨克森人,以及在他们东边的汪达尔人和伦巴第人。除了以上这些主要部族,还有数十个小部族,其中值得一提的可能是现在斯洛伐克和匈牙利境内的夸迪人(Quadi)。[54]这个部族曾于374—375年和瓦伦提尼安一世打过一场规模不大的战争。战后,夸迪人面见皇帝本人,辩称他们对罗马的攻击是正义的,大体上是对罗马侵略的自卫反击(事实上,他们说的是对的)。瓦伦提尼安认为这是对他的大不敬,气得中风而死。你可能会因此对夸迪人心生同情,但他们随后很快就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这个部族想必被纳入了5世纪早期出现在同一片土地上的匈人帝国,夸迪人在5世纪的后代可能被称为苏维汇人(Suevi)或鲁吉人(Rugi)。

夸迪人的兴起和消失代表了所有这些部族社群的一个关键特征:它们常常变化。首先,没有任何一个部族是一个统一的民族群体,所有的部族都由许多更小的部落组成,而且这些部落都有自己的首领(哥特人是日耳曼人中组织程度最好的部族之一,但他们内部也有半打独立的族群)。有些历史学家甚至认为一些日耳曼部族根本就没有常设的领导人,只是在打仗的时候才有将军指挥决策。不过这个说法不大可能成立(除非他们三天两头打仗),更有可能符合实际情况的说法是:战争促使小型部落联合起来组成联盟,这些部落都有各自的常设领导人,但是他们还需要为联盟挑选出一个领袖。这种理论至少符合阿米阿努斯所记载的阿勒曼尼人在4世纪50—70年代间的历史。[55]357年,阿勒曼尼人的七位国王(reges)在芝诺多马琉斯(Chnodomar)和他的侄子塞拉皮奥(Serapio)的率领下联合对抗尤利安。但是,同时与尤利安作战的还有“来自各个国家(nationes)”的十个“小王”(regales)和其他贵族。那么,这些国家的人会认为自己都是“阿勒曼尼人”吗?还是说,“阿勒曼尼人”就像“日耳曼人”一样,只是罗马人用来统称一些尚未发展出身份认同的部落的词?我们不知道确切的答案。但是,如果后一种说法属实,那么它至少能解释为什么罗马人对那些主要部族的称呼总是变来变去。当然,问题在于,我们现有的文字史料基本出自罗马人笔下[唯一确定由哥特人留下的史料[56]是由乌尔菲拉(Ulfilas)翻译的哥特语《新约》。还有一本名叫《萨瓦受难记》(Passion of Saba)的书也有可能是哥特人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哥特地区一个早期基督教殉道者的故事,他死于372年]。罗马人的民族志向来不可靠,说教的成分很重,“蛮族”在他们笔下是天生的劣等民族,但其作为野蛮人又有“高贵”之处,像镜子一样照出罗马人自身的缺陷。尽管阿米阿努斯357年时确实在莱茵河地区,但他对阿勒曼尼人的社会和行为基本不可能有一手资料,其他罗马作者关于阿勒曼尼人的说法就更是道听途说了。

不过,对于“蛮族”的情况,我们并非全然无法确知,这既有文字史料的贡献,也有考古发掘的功劳。[57]罗马帝国北方和南方的邻居都属于农牧混合的农业社会(撒哈拉地区的游牧部族除外),绝大部分人住在农村,精英和平民比邻而居,他们身处稳定的定居社会,一般不会迁徙。在4世纪的时候,这些部族的组织程度似乎全都高于帝国早期。考古发掘显示,各个地区之间的物质文化逐渐出现了差异化的发展(可惜我们不知道这些差异是否就是法兰克人、阿勒曼尼人、哥特人等部族之间的差异,在我看来,恐怕并非如此)。更重要的是,这些地区逐渐出现了财富集中化的趋势:日耳曼世界和柏柏尔世界的富人变得越来越富,可见权力的分配越来越稳固。这种趋势在很大程度上是和罗马帝国接触的结果。这个国家比任何“蛮族”群体都更富有、更强大。考古学家们发现,在4世纪时罗马帝国边境以外远至丹麦[58]的广大地区,富人墓葬中的陪葬品有很大一部分是罗马人制造的。罗马人和境外的部族有贸易往来,他们还会请“蛮族”当“雇佣兵”,这种事情每个世纪都有。随着组织程度的提高,“蛮族”的威胁也越来越大,罗马帝国不得不越发小心地提防他们。由此,罗马帝国漫长的北方边疆地区演化出了武装到牙齿的社会。[59]与其他边境地区相比,军事化在北方影响到了更多的社会阶层。这些边疆地区中最大的是高卢北部和巴尔干,但其他地方也有小一些的类似区域。“蛮族”经常受雇于帝国军队,定居在帝国境内。与此同时,边境以外的地区在罗马的影响下逐渐发展出了阶级社会。于是,边境两侧的社会形态越来越趋同:瓦伦提尼安本人和现在匈牙利境内的潘诺尼亚人,以及要了他命的夸迪人领袖之间,在某些层面上可能差别并不大。

近期的一些历史学家根据上述情况提出,“蛮族”在5世纪侵入罗马帝国并用自己建立的王国取代西罗马之后,那里的社会形态并没有发生什么真正的变化。罗马皇帝长期以来大多出自边疆地区的军事家族,蛮族国王们的情况也类似,只不过他们来自边境以外。这个理论比传统的理论要好一些。传统理论认为:一拨拨拥入的日耳曼移民潮最终压垮了(因蛮族化而)衰弱的罗马军队和国家政权。不过,新的理论又矫枉过正了。边境两侧的社会在政治上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不同之处:边境的一侧是由罗马人统治的,另一侧不是由罗马人统治的。尤利安和瓦伦提尼安之所以能够准确地识别出阿勒曼尼人和夸迪人,然后去攻击他们,就是因为他们不在罗马人的统治之下,而且认为自己和罗马人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在他们入侵罗马境内后,这一点也没有变化。至于那些出身“蛮族”的罗马士兵,他们大多会失去自己的身份意识。我们以希尔瓦努斯(Silvanus)为例。[60]根据阿米阿努斯的记载,这个人出身法兰克部族,于4世纪50年代在罗马军队中任将军,他的父亲也担任过同样的职务。在355年发生于莱茵河边境城市科隆的一次宫廷斗争之中,希尔瓦努斯被人诬告以叛国罪。他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应该逃到离他不远的同胞法兰克人那里吗?最后,由于担心法兰克人会杀了他或出卖他,希尔瓦努斯自己否定了这个想法,转而起兵称帝。这种做法在过去的军队领袖中很常见。但是,希尔瓦努斯的叛乱没能成功,兵败被杀。阿米阿努斯在这个过程中还起了一定的作用。阿米阿努斯大可以在记录中把希尔瓦努斯描绘成一个言而无信甚至野蛮残暴的异族之人[他也确实这样描述过一些人,例如罗马化的柏柏尔贵族菲尔穆斯(Firmus),阿米阿努斯称他在373年叛变时变成了“野蛮人”],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反而对希尔瓦努斯的处境表示同情,只把他描述为一个罗马军人,在政治上和文化上都和莱茵河边境以外的法兰克人无关,而希尔瓦努斯的这个特点是他接受的军事训练所塑造的。4世纪后期有一些重要的军事政治家出自“蛮族”,例如两个曾经实际掌控过帝国大权的人:法兰克人阿波加斯特(Arbogast,394年去世),以及拥有一半汪达尔血统的斯提里科(Stilicho,408年去世)。这些人有相似的经历:他们都是职业军人,在纯粹的罗马帝国的政治环境中活动。这在4世纪的政治史中很常见。5世纪的政治状况往往有所不同,一些“蛮族”的军事领袖率领同族人组成的大军,为罗马帝国而战,可这些人并不认为自己是罗马人,而是自称哥特人或法兰克人。

4世纪70年代,匈人出现在东方边境上,这是一个从中亚迁徙过来的游牧部族。[61]阿米阿努斯在描述这些人的时候充满敌意,极尽妖魔化之能事。在他笔下,这些人简直不能被称为人类:他们吃生肉,从来不住房子,而是住在马背上,没有统治者,属于典型的未开化的“异类”。不过,他们的战斗力很强。匈人在4世纪70年代时可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治组织[但是,在阿提拉(Attila)的领导下,他们于430—454年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政治体],但他们在375年或之前就已经摧毁了至少一个哥特部族的统治,那就是厄尔曼纳里克(Ermenric)领导下的格鲁森尼人(Greuthungi)。其他哥特部落也受到了匈人的极大威胁。对于这个游牧民族,哥特人和罗马人一样陌生。结果,另一个哥特部族特温基(Tervingi)的大部分族人于376年请求进入罗马帝国境内,其他哥特部族纷纷效仿。但是,剩下的一些特温基人仍然留在多瑙河以北,并慢慢接受了匈人的霸权。在此前的两个世纪,“蛮族”已经武力“进入”过罗马帝国很多次。他们通常会入侵两个军事化的地区之一,即巴尔干和高卢北部,然后被罗马帝国击败,成为罗马人的奴隶,最后被同化或赶回老家,像特温基人这种乞求进入的情况倒是很少见。罗马帝国上下,包括东罗马皇帝、瓦伦提尼安的弟弟瓦伦斯(Valens,364—378年在位)在内,全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他们接受了哥特人的请求,允许他们移居巴尔干东部。这些哥特人在其后的几十年间全都成了阿里乌派基督徒。最早给哥特人传教的乌尔菲拉就属于这个教派,瓦伦斯自己也是,只不过没有那么虔诚。即便如此,罗马人仍然对哥特人怀有戒心。哥特人的食物供给被罗马人抢走,于是他们很快就在菲列迪根(Fritigern)的率领下起兵造反。瓦伦斯犯了轻敌的错误,于378年在阿德里安堡(今土耳其欧洲部分的埃迪尔内)兵败被杀。然而,哥特人数量太少,而且在战略上处于弱势,因而没能继续扩大战果,于382年与罗马议和。到394年时,哥特人已经成了东罗马军队中的战士,他们奔赴西部去镇压阿波加斯特的叛乱。但是,哥特人并没有成为“罗马人”,他们仍然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存在。这也是罗马帝国境内第一个没有被同化的民族。

此后,这种外族的渗透越发普遍,尤其是在405—406年大批“蛮族”部族侵入罗马帝国之后,这可能是匈人势力稳步扩张的结果。外族的涌入从任何角度来说都并不必然威胁到罗马的权力结构,而且在东罗马也确实没有形成威胁。但是,瓦伦斯及其死后的统治者们在处理“蛮族”事务时犯下了一系列政治上的错误,导致问题越来越棘手。我们在第4章会看到,在政治形势逐渐发生变化时,当权者采取的策略是多么拙劣,以至于加速了帝国西半部的覆灭。但是,本章讨论的稳定态势并非幻觉,我们描述的很多政治和社会形态一直到中世纪早期还持续存在。

[1] A Dionisotti, ‘From Ausonius’ Schooldays?’, Journal of Roman Studies, 72(1982), pp Harries, Law and Empire in Late Antiquity(Cambridge, 1999), pp A),Violence in Late Antiquity (Aldershot, 2006)。

[2] Augustine, Confessions, trans Chadwick (Oxford, 1991), 6 君士坦丁下令废止,见Jones, Later Roman Empire, p Cameron, Circus Factions(Oxford, 1976), pp F 209–17。

[4] Synesios of Cyrene, Correspondance, ed A Roques(Paris, 2000), nn D 195–206, 366–70 Durliat, De la ville antique à la ville byzantine (Rome, 1990); E V), The Transformations of Urbs Roma in Late Antiquity(Portsmouth, RI, 1999), pp E 1–20 Lim, in Harris, Transformations, pp 271–5 1, ed H E, 1919),pp

[8] J W Liebeschuetz, The Decline of the Ancient City (Oxford, 2001); A Rapp, Holy Bishops in Late Antiquity (Berkeley, 2005), pp

[9] J

[10] J ones, Later Roman Empire, p 罗马帝国的官僚体系,见C, 2004),这是对罗马晚期官僚文化的最好分析,还可参见C Heather, in CAH, vol 138–210。

[11] 数字来自M 474–81,他依据的证据来自加洛林王朝或更晚的时期,但罗马晚期那些骑快马赶路的信使的速度应该差不多。Kelly, Ruling, pp and trans C14罗慕路斯,257–72卡帕多西亚的约翰);见M 11–104。

[13] 见refs 2, pp and transB, 1962–5), 2 R 1–12。

[15] Epistulae, 1 O1 (Berlin, 1883)11

[17] Ammianus Marcellinus, Res Gestae, ed J Rolfe, 3 vols, 1935–9), 271 E Clark (Lewiston, NY, 1982), c

[19] Ammianus, Res Gestae, 2814 Cameron in CAH, vol 665–707。

[20] P 127–34104 Hunt in CAH, vol 67。

[22] Sidonius, Letters, 24 R Rodgers (Leipzig, 1975) Garnsey and C 52–82; D 14, pp Humfress, Orthodoxy and the Courts in LateAntiquity (Oxford, 2007)。

[25] Augustine, Confessions, 6

[26] T van Minnen, Settling a Dispute (Ann Arbor, 1994), pp

[27] Augustine, Letters, trans Parsons and R Eno, 6 vols

[28] C 235–62, at pp

[29] O Kingsley and M), Economy and Exchangein the Eastern Mediterranean during Late Antiquity (Oxford, 2001), pp

[30] J ones, Later Roman Empire, pp

[31] 详见Wickham, Framing, pp H Jones, The Roman Economy (Oxford, 1974), pp

[33] The Oxyrhynchus Papyri, ed B Grenfell, A Hunt et alto date (Oxford, 1898–), vol 1906–8, vol

[34] D 293–342 S W 53–7 Lo Cascio (ed Sarris, Economy and Society in the Age of Justinian (Cambridge, 2006) Tate, Les Campagnes de la Syrie du Nord du IIe au VIIe siècle, vol

[39] Vita Melaniae Latina, ed Rampolla del Tindaro, Santa Melania Giuniore(Rome, 1905), pp 2148

[41] R 110–23, 148–53; J MacCoull, in Travaux et mémoires, 10 (1987), pp与意大利相比,见Vita Melaniae Latina, c S MacCoull, Dioscorus of Aphrodito (Berkeley, 1988); J Four,Hellénisme dans l’égypte du VIe siècle (Cairo, 1999)。埃及村庄阿富罗底,见J Keenan, in CAH, vol 612–37。关于那场谋杀,见P Sijpesteijn(edMich 660–61。

[43] Augustine, Letters, 209 and 20*; 还可参见S Lepelley (ed267–85。

[44] 最好的概论仍是C, Storia di Roma, vol2, pp 848–50,以及S), DiokletiansPreisedikt (Berlin, 1971), M 5 (London, 1998), pp E H 199–262, c

[46] Bagnall, Egypt, pp

[47] Maspero (ed 3 (Cairo, 1916), n

[48] A), Patronage in Ancient Society (London, 1989); P pp-U

[49] J ohn Lydos, On Powers, 3

[50] H Bell et al), The Abinnaios Archive (Oxford, 1962), esp 7,10, 12, 15, 19, 21, 26–8, 32–4, 44–57 2, ed A Norman (Cambridge, Mass

[52] 近年来没有出版过较好的详细论著。总体情况,见E), TheCambridge History of Iran, vol Rubin, in CAH, vol 638–61,以及(我认为更有说服力的)J Cameron (ed 3 (Princeton, 1995), pp 122, 130, 132; D Mattingly, Tripolitania(London, 1995), pp Modéran, Les Maures et l’Afrique romaine (IVe–VIIe siècle) (Rome, 2003)6, 30

[55] Ammianus, Res Gestae, 161, 23, 26; cf F 117–26, 236–44 Heather and J 102–10, 124–85 Halsall, in J Drinkwater and H), Fifth-century Gaul (Cambridge, 1992), ppEffros, Merovingian Mortuary Archaeology and the Making of the Middle Ages(Berkeley, 2003), pp Hedeager, Iron-Age Societies (Oxford, 1992), pp

[59] 我推荐C Whittaker, Frontiers of the Roman Empire (Baltimore, 1994)。还有一本著作批判了“帝国晚期的军队比之前更加‘蛮族化’”的传统观点:H 134–54

[60] Ammianus, Res Gestae, 1552。关于哥特人的入侵,见31 passim 。参照P Heather,Goths and Romans 332–489 (Oxford, 1991), pp, 以及H 117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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