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圣经》“God”汉译之争,God是怎样被翻译整天主的?
在英剧或美剧中,常常能看到 “God”这一词,中笔墨幕常用“天”、“神”、“主”、“天主”等字词来表现,各位也不会太过追查这些字词之间的差别。但转头看晚清时期传教士对《圣经》中“God”的翻译,却是争议不休。今天,我们一同看一看晚清时期,“God”汉译之争。
圣经
一、天主教的翻译
唐朝时期,景教传入中国,事先的传教士翻译造物主一词时,时不时会借用玄门、释教中的“天尊”、“佛”等字词来表现。明末清初时期,天主教传教士一时也难以确定“God”的中文用词,便用拉丁语“Deus”的音译词“陡斯”代替。利玛窦在华时期,最初,他选用中国文籍中的“天”和“天主”来翻译“Deus”;厥后,他了解到朱熹将“天”表明为一种义理,以为不切合“Deus”之意,便弃用了,转而使用“天主”和“天主”。利玛窦去世后,龙华民支持“天”和“天主”这两个译名,以为它们不克不及体现出“God”的真正寄义。随后,多明我会、方济各会、 巴黎外方传教会等传教差会逐一进入中国传教,招致种种传教头脑互相碰撞,优点冲突不休,“天”与“天主”的译名更是广受非议。
利玛窦和徐光启
一方面,这些传教差会以为这两个来自中国文明的译名是对“God”的侮慢;另一边耶稣会士则坚持这一翻译,二者互相争论,渐渐发作了由译名到祭祖祭孔的礼仪成绩争端,即“礼仪之争”。1704年,教皇克莱芒十一世下令,不允许使用“天”“天主”这两个译名,而改用“天主”一词,不允许教堂出现“彼苍”匾额,不允许信徒祭祖祭孔等。由此,“God”在天主教的官方译名是“天主”。
二、新教的翻译
1807年,马礼逊抵达中国,末了学习语文,并动手展开翻译《圣经》等事情。在《圣经》“God”的翻译上,他选择用“神”一词,并未接纳天主教的译名“天主”,来由是马礼逊以为天主教在华传教汗青体现“天主”一词不被中国人所承受。
马礼逊学习中文
新教传教士中第一个支持“天主”译名的是马礼逊的助手米怜,他以为“神”会使中国人曲解“God”只是中国浩繁神明中的一个。而“天主”是最接近“God”意思的。但米怜的言论并没有遭到马礼逊的器重,不休到麦都思时,“天主”译名才被广泛使用。鸦片和平完毕后,中国自愿开放五处通商口岸,传教士可进入中国通商口岸传教,一工夫,《圣经》汉译成绩再次惹起众人凝视,很多在华传教士都渴望可以翻译一部更完善的《圣经》译本。1834年,由于美部会想要扩展中国传教古迹的印刷出书活动,中文圣经才末了了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是由麦都思、郭实腊主导,马儒翰、裨治文帮助翻译的。他们重新翻译了马礼逊的《圣经》译本,此中“God”的译名一概接纳“天主”。但成书后,遭到台约尔等人的支持。
麦都思
1843年,在华新教传教士会萃在香港,举行了一场“讨论《圣经》译本现状”的聚会会议,聚会会议中,传教士译者们就“God”的译名睁开了剧烈讨论,麦都思等英国传教士主张接纳“天主”译名,而美国传教士则支持“神”译名,两边争论许久亦未能告竣共同意见。聚会会议完毕后,这些在华传教士译者们各自撰写文章、册本等来支持本人承认的译名。由此出现了“译名之争”。
传教士
(一)“神”派不雅点
起首,美国传教士以为中国事一个多神信仰的国度,不存在一个所谓的最高存在,以是只能选择一此中国浩繁神明通用的名词来代指。并且,他们以为《圣经》在翻译成其他民族言语时也是使用类名翻译的办法。好比,“希伯来语《圣经》中的 ‘Elohim’一词就是一个‘类名’”,而不是什么最高存在的专出名词;再好比,“Elohim”翻译成希腊语时所使用的也是类名“Theos”,而不是主神宙斯“Zeus”。其次,美国传教士以为 “God”应该是代替其他神明的,而不是成为其他神明中的主神,以是应该使用“类名”翻译。
1813年马礼逊翻译的《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第一章
在查阅中国古籍后,美国传教士以为,“神”一词正是中国言语中各神明通用称呼。只管,美国传教士以为,中国人使用“神”一词时,所想到的不一定是“God”,但这一译名已经是最接近“God”寄义的词语了,而提出作为传教士,就应该积极去改动中国人对“神”一词的了解,也就是使 “神”这一汉字在被确以为“God”的译名后,扩展其意思,使中国人一提及“神”,就想到“God”。
中国古代品种单一的神
(二)“天主”派不雅点
以理雅各为首的英国传教士强势支持“天主”译名,并有针对性地批驳美国传教士所提到的中国人的信仰和“类名”成绩。他们以为,起首,在中国存在一个最高存在“天主”或“帝”,万物因它而成,受它统领,而这个受中国人所崇拜的最高存在“天主”或“帝”即东方人所崇拜的“God”。如《大明会典》中纪录的天子祭天大典,天子带领大臣祭拜“帝”,并向“帝”供认本人的权利来自于它。其次,“God”不是一个类名。类名的不雅点是很多具有共同特性和划一位置的事物的统称,好比狗,一切的具有相反属性的这类植物都是狗,其位置都是同等的。假如“God”是一个类名,那么也就是说有其他存在与“God”具有相反属性,那么“God”就不是一个唯一无二的存在。再者, “神”这一词不具有上述“天主”所具有的寄义,它仅仅是表现人的精力大概是种种精灵,如花神等,不具有最高主宰才能。
文史君说
起首,晚清时期,传教士因“God”译名产生争论反应了不同权利之间的争取。既有不同传教团体为在华权利睁开的权利图取或是传教士本身为传教光荣而睁开的权利图取,也有清朝天子与教皇之间的权利图取,另有赃官员之间以宗教权利为捐躯的权利图取。好比说,台约尔等人支持麦都思等人的《圣经》译本,清朝实行较为严厉的传教政策,等等。其次,“God”的译名所反应的是早期中西文明交换之间的冲突与交融。“天主”、“神”这些词泉源于中国古籍,此中包含丰厚的中国文明知识。传教士来华传教并翻译其宗教作品时,选择中国文明中已有词语能更好地促进其转达,但同时这也是东方传教士文明中国外乡化的历程。纵不雅中国文明展开历程,中原文明包容开放,海纳百川,大多数外来文明终极都市被外乡化,这是中华文明的魅力地点。
参考文献:
【1】吴义雄,《译名之争与早期的<圣经>中译》,《近代史研讨》,2002年第2期;
【2】刘念业,《“God”汉语译名之嬗变——兼论晚清<圣经>汉译活动中的“译名之争”》,《本国语文》,2015年第4期;
【3】苏精,《铸以代刻》,北京:中华书局出书社,2018年5月
(作者:浩然文史·初八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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