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1年!广州持续实行“开四停四”
5月23日
广州市人民当局官网公布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员支队关于延伸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办理办法
告示好效期的关照》
(下称《延伸关照》)
依据《延伸关照》
广州持续实行“开四停四”
好效期延伸至来年6月30日
具体如下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员支队
关于延伸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
通行办理办法告示好效期的关照
(穗公交规字〔2023〕1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省行政标准性文件办理划定》,现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员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办理办法的告示》(穗公交规字〔2018〕3号)好效期延伸1年。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员支队
2023年5月19日
【政策解读】
一、延伸告示好效期的背景
为缓解都市路途交通压力,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当地使用办法例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下称“当地化外地车”),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员支队于2018年6月公布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即“限牌”政策)的配套办法——《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办理办法的告示》(穗公交规字〔2018〕3号)(下称《告示》),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实行“开四停四”办理,《告示》好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鉴于“限牌”政策已于2023年2月延伸1年好效期,为坚持“限牌限行”政策一致性和和谐性,持续精准管控“当地化外地车”,保证“限牌”成效,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员支队团结广州实践,将现行《告示》好效期延伸1年。
二、延伸告示好效期的主要依据
《广东省行政标准性文件办理划定》(粤府令第22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性文件因行政办理必要仅作笔墨表述、办理部分称呼调停等不触及实体内容的浅易修正,大概好效期届满拟持续实行但不作修正的,由实行部分依照本划定第十六条划定构成草案后,由订定布局主要卖力人签发,并在好效期届满前依照本划定第二十七条划定重新公布”。
三、告示的主要内容
《告示》条款内容均未作修正,我市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持续实行“开四停四”办理。
四、告示的好效期
现行《告示》好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将其好效期延伸1年,即好效期延伸至来年6月30日。
编纂丨钟昕彤
责编丨禤志杰
校正丨黄嘉露
泉源丨广州市人民当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