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建立时间(西汉开国六十年(1.1.3))

更新时间:2023-02-09 09:00:47 所在栏目: 生活常识点击量:

1.1.3 封邦裂土,疑忌生衅

即位立国后应建立怎样的政权体系,仓促间夺得天下的刘邦并未作什么思考。刘邦本人及王朝核心人物大多曾是秦朝的故吏,他们熟知于秦朝的制度程式,在国家体制上自然是继续沿用秦朝的旧例。刘邦与关中之民约法三章时,就派人与秦朝故吏至县、乡、邑告谕百姓,当时传说他做关中王后将封秦君子婴为相。刚即位后刘邦下诏令恢复地方官僚的故爵田宅,这一切都表明汉王朝将继续任用前朝的地方官吏,要沿用秦朝行之已通的郡县制国家体制。

然而另一方面,刘邦在楚汉战争中,为了拉拢、争取各方政治势力,或为了稳定一方政局,曾先后分封了三位诸侯王,他们是韩王信、齐王韩信、梁王彭越,另外还认可和改封了项羽当年所封的四位诸侯王,包括赵王张敖(张耳之子)、淮南王英布、衡山王吴芮、燕王臧荼。按当时旧制,封王者为一方诸侯,应分得一定的土地和人口,并在自己的封地内拥有相对独立的财赋和军事权。刘邦在对楚作战中是要用封王裂土的利益来引诱各方,使其无所保留地协助汉军。事实说明,这一措施的确在战争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几乎成为垓下之战中刘邦能调动各方军队、形成对楚军绝对优势、最终将其围而歼之的决定因素。七位诸侯王在垓下之战后联合推戴刘邦为皇帝,是他们对刘邦政治依附关系的反映,但也不能排除他们想要从刘邦为帝中获取自我利益的愿望。刘邦在诸侯王的支持下夺取了天下、当上了皇帝,顺乎其理地兑现了他给几位诸侯的许诺,以中央政府的形式承认了诸侯国的存在,使郡县制的政权与诸侯分封的政权在统一的王朝中同时并存。

郡县制和分封制在这里是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和运作形式,他们仅仅反映着集权和分权两种治国思路,并不代表国家的统一与分裂这样严重的问题。西周王朝实行的是分封制,人们并不认为就是王朝的分裂;汉王朝后来认可了五岭之南的南越王赵佗为诸侯王,人们将其视作汉疆南拓、岭南归属的象征,汉初的建邦封土并不具有与此不同的意义。从当时历史的沿革上讲,除秦朝治国十二年间实行郡县制外,此前的数百年、甚至上千年间,包括项羽宰治天下的近期,都是采用的分封制,毋宁说分封制在当时具有更深的社会根基。汉景帝时的废太子临江王刘荣在封地江陵因过被征召入京,行前车轴折断,江陵父老流泪议论说:“我们的王回不来了!”可见民间对封王的心理认可之深,也可知刘邦当时采用这种政权组织形式并非完全拂逆民心之为。分封制体现着最高执政者对权力和利益的向下分割,郡县制则体现着最高执政者对国家权力的独揽,在非战争的和平时期,该体制往往蕴含着最高执政者对天下利益的独占和独享愿望。这种体制下能集中全国之力办大事的可能是有的,但历史上的执政者并不会以此为考虑的出发点。那些热衷于集权的人们闭口不提最高执政者及其帮闲分羹者对此所寄予的利益私情,却给分封制扣上分裂国家的歪帽子,配合最高执政者的一己愿望,使一个民族的政权运作走上了拒绝分权、逐代集中的偏路。

刘邦本人对郡县制和分封制的本质并未作任何深切的思考,他只是按照自己的行事方式顺势而为,然而,处在最高统治者的地位,他对拥有巨大权力的诸侯王却产生了本能的猜忌。对于汉王朝而言,诸侯国的存在不仅分割了自身的权利和利益,构成了自己臣属天下之民的梗阻,而且也形成对自身地位的威胁。尤其是那些地处近旁、占据富饶之地的诸侯拥兵自重,又都是出身行伍的作战能手,一旦联合起来,与中央反目相向,那新建的王朝并无多大胜算。现实的政治情势使一向豁达仁爱的刘邦不能不对自己所封的诸侯王保持高度警惕。

这里有一明显的事例可以看出王朝与诸侯王间的相互戒备:韩王信在楚汉战争之初率汉兵夺取故韩国之地,其后被刘邦封为韩王以镇抚之。汉朝建国时,刘邦觉得韩地北靠洛阳,南近宛县(今河南南阳市),东临淮阳,是扎驻大军的用武之地,而韩王信本人又具有武略,于是下诏令将韩王信迁调太原以北,让在晋阳建韩国之都,说是防御匈奴。韩王信大概是揣测到了刘邦的意图,干脆上书说:“封国边界常有匈奴侵扰,晋阳离边界太远,请以马邑为国都。”刘邦欣然同意,最后这位韩国之王在远离京都的北方边塞马邑(今山西省朔县)建就了王国的政治中心。刘邦不愿让韩王信占据迫近京都的重兵之地,其间的猜忌已十分清楚。韩王信深明其意,则找借口选定了一个路遥皇帝远的边塞建都,既回避了皇帝的疑忌,又方便了自己的行动自主。韩王信在不久受到刘邦的责备和进攻后即投降了匈奴,一时避免了王朝对异姓诸侯王的诛杀,也见他对诸侯国结局和个人命运的一定把握。

在一个缺少法治精神的社会,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没有任何契约的、制度的保障,更没有有效的督察监督机构,君主专权的特征使中央和地方的权利划分最终归结为皇帝和诸侯王个人间的权力分割。双方在没有法制保障的社会中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必然要高度提防着对方的不规范行为,并随时准备用非规范的方式制服敌手。由此引发了汉初几年间王朝与诸侯王之间的多次突发性火并。

前203年被封为齐王的韩信全面指挥了垓下之战,战斗刚结束,刘邦即闯入军营,收其军印,后来借口韩信熟悉楚地风俗,将其改封为楚王,使他离开经营了多年的北方之地,颇有点损折羽翼的意味。不到一年时间,刘邦听到有人关于楚王谋反的密告,立即伪游云梦,擒拿了韩信,回返至洛阳后,终觉得韩信的谋反没有事实根据,因而将其赦放,封为淮阴侯,带至长安,使他成为有爵而无职的闲居之人,等于斩断了其羽翼。

楚王韩信对于来自王朝的威胁并非没有丝毫提防。在刘邦通知要来云梦巡视、会见诸侯时,韩信对是否前去会面也曾犹豫过,但他认为自己没有做任何对不起王朝的事情,且会面地点也在楚国边境,而拒绝会面会引起更大的疑窦。楚将钟离昧过去与韩信关系较好,项羽死后他回到属于楚地的家乡伊庐,私下投靠韩信,刘邦下令逮捕而未能归拿。韩信赴云梦面见刘邦前,逼杀了钟离昧,提其首级前往,表示忠顺王朝,以便解除与刘邦间的相互疑忌,但良好的个人愿望毕竟不能改变政治斗争的严酷和无情,他最终被刘邦擒拿,数年后又被吕雉骗斩于长安。

刘邦对韩信的权力剥夺在汉初不是仅有的个案。在刘邦治国的短短数年间,除擒拿韩信外,先后还发生了前202年出兵击溃了燕王臧荼并将其俘获,前201年大破韩王信的军队,前196年逮捕并处死了梁王彭越,前195年击败了淮南王英布,同年派兵击溃了新立数年的燕王卢绾。此外,刘邦于前198年借故改封赵王张敖为宣平侯,前197年将监督北方赵,代部队的赵相陈豨击溃和追杀。至刘邦去世时,立国时的诸侯王就剩下地处南方的长沙王吴芮了。通过这些局部的战争或其他政治手段,刘邦基本实现了海内一家的局面,王朝对于诸侯国的紧张和戒备得到了缓解。

现代心理学提出了关于“投射”的理论,认为人们总是力图把导致内心焦虑的原因归于外界,很可能把“我恨他”说成“他恨我”。这种投射作用使人有正当的理由对他人进行攻击,使自己的行为违背良心而不感到内疚,这属于一种潜意识中的自我防御机制。刘邦在几位诸侯王的支持和拥戴下称尊为帝,即位后要想取缔和消灭诸侯王的势力,总有一种道德上的焦虑,于是,一种心理上的自我防御机制便把自己的攻击意图转化和想象为对方已经具有了不轨行为,双方紧张的戒备关系稍经人胡乱拨弄,便成了他进攻诸侯的借口。几个诸侯王中燕王臧荼曾是项羽所封,他在汉朝建国后想扩充自己的地盘,确以武力在北方制造事端,此外的几位诸侯王其实并无任何不轨行为和必杀之罪。

刘邦几次出兵攻击诸侯王的理由都是对方“反”或“谋反”,即反叛,或筹划反叛,这的确属于威胁国家的大罪,在皇权统治的社会,其罪尤重,但我们看看这些诸侯王是怎样“反叛”的:韩王信是在被匈奴大军包围时派使者去向匈奴求和,这与刘邦白登之围中贿赂阏氏,其后又送婚和亲并无本质差别,但他被刘邦认为有二心,予以追究,最后逼迫降了匈奴。燕王卢绾也是类似的情况。陈豨因倾慕战国时的信陵君,在代地宾客盈门,被人报告给刘邦,刘邦派人前去审查,后又借故召其回京,激起了变故。彭越是因为刘邦出击陈豨时只派部将随征,而自己称病未去,又受身边的太仆因私诬陷,最终被刘邦突击逮捕。英布是因为追究身边的爱姬与中大夫贲赫的是非纠葛而被诬告,弄假成真,导致事态扩大。

淮阴侯韩信在楚王之位时就根本没有任何对抗朝廷的迹象,他后来被吕雉在长安骗斩和夷族,理由是几年前陈豨赴任时韩信就与之曾有反叛之约,而当刘邦出兵攻击北方陈豨时韩信称病不从,却暗中派人去告诉陈豨:“你只管举兵,我在这里协助你。”随后谋划让家臣乘夜假传诏书赦放各官府的罪犯和奴隶,调发他们去袭击吕后和太子。据说韩信在做好这些部署,等待陈豨的情报时,多亏韩信家中一个因罪被囚的家臣,他的弟弟上书报告了这一情况,于是才有吕雉对韩信的诓骗与惩处。看来韩信被斩是罪有应得。但后来不少人质疑:其一,陈豨赴任时正得刘邦信任,他那时未必有反叛之心,韩信怎能与他有相约反叛的深言?其二,西汉宫廷由南军与北军禁卫,韩信与长安将相大臣概无深结,怎能依靠临时集结的罪犯奴隶去成事?其三,陈豨所在的赵、代与长安相去数千里,怎能相互声援?韩信既然部署已定,又何必要去等待陈豨的情报?总之认为韩信反叛的事实是捏造出来的。

可见,“反”或“谋反”,许多都是王朝对诸侯王捏造出来或逼出来的。刘邦要攻击和消灭诸侯王,强加给对方这一罪名正符合最高当权者消除道德焦虑的需要。刘邦在去世前数月的一次诏文中回忆了自为汉王十二年来,尤其是为帝以来的恩德,并宣称:“吾于天下贤士功臣,可谓无负矣。”他始终认为自己对得起身边的贤士功臣,这足显他的某种心理防御机制的顽强性。刘邦将自己与吕雉所生的唯一女儿鲁元公主嫁给赵王张敖,他连这位亲幸无比的女婿也不放心,曾经逮捕和问罪,虽则无罪,仍然废其王号,取缔封国,既然如此,就无法指望他与几位功高震主、称尊一方的诸侯王能够长期和平相处,双方火并只是一个时间早晚和方式如何的问题。

汉王朝的分封体制与郡县制并存,实质上体现为包含联邦制的国家形式。各邦国与统一王朝的长期共存并非没有可能,但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权力与利益的划分十分清楚且被各方认可;二是法制精神及契约规范的存在。在汉王朝与诸侯国的关系中,这两个条件哪怕只具其一,也会勉强维持一段时间,遗憾的是当时两个条件都不具备。因而,巨大的权力和利益分割在汉皇帝与诸侯王间引发了尖锐的矛盾,社会又缺少规范调节的有效机制,故而一次次你死我活的对抗与吞并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刘邦借助中央政府的强大力量,利用诸侯国的孤立分散和防备不足,取得了各次对抗战的胜利,也避免了因失败而会招致的全局性社会动荡,然而却对政治领域的守诺、诚信与道德作了彻底的毁败,契约和法制理念更成了毫无价值的东西,使政治道德、政治规范一直成为民族文化中的稀缺之物。

刘邦击灭了立国时除吴芮之外的所有诸侯王,但以为他由此要改变王朝的组织形式、全面推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那则是绝大的误会。刘邦在王朝最高执政的地位上只是本能地感觉到了诸侯王使王朝许多利益的落空和对汉家天下的威胁,他把这种威胁归咎于与诸侯王的异姓之隔,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并没有意识到其间权力分割的必然性和法规约束的必要性,以及不同体制的利害等问题。根据自己的立国意念和传统做法,他在以政治冲突手段清除那几个诸侯王的同时,又连续封立了若干刘家族内子弟为王,让他们镇守一方。具体情况是:(1)前201囚禁韩信后把楚国的地盘划分为二,在此封堂兄刘贾为荆王;封自己同父异母的少弟刘交为楚王。(2)与前封同时,在原齐国的部分地盘上,封自己与曹姬早年所生的庶长子刘肥为齐王。(3)也是于前201年在北方代地,封次兄刘喜(即刘仲)为代王。(4)前198年废掉赵王张敖后,封自己与宠姬戚夫人所生之子刘如意为赵王。(5)前196年,荆王刘贾被英布打死,无后,代王刘喜此前也因匈奴进攻而逃回失国,刘邦遂在原荆王地盘上封刘喜之子刘濞为吴王。(6)击败淮南王英布后,在此封赵姬所生的少子刘长为淮南王。(7)前196年击败陈豨后,封自己与薄姬所生之子刘恒为代王。(8)诛灭梁王彭越后,在该地盘上封宫中他姬所生之子刘恢为梁王、刘友为淮阳王。上述所封十王都是在原诸侯国的地盘上所封的刘姓子弟,与刘邦有同宗之亲,其后期所封诸王更是已经成长起来的亲生骨肉。刘邦去世时,除边远的长沙王、南越王、闽越王外,一统宇内都由刘家子弟所占有,他与诸大臣相约:“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意欲堵塞住异姓之人称王之路。他对来自诸侯王的威胁身有感悟,但却满以为实现了天下一家,依靠同宗之亲,王朝就可以避免来自地方的挑战和威胁。如他在封时年二十岁的刘濞为吴王时,拊其背相嘱说:“汉后五十年东南有乱,难道是你吗?但天下同姓一家,切勿反!”刘邦始终没有从体制方面和法制方面设想王朝的建设,但他却以自己最大的想象和手段解决了王朝最初碰到的棘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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