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设行省、府、县三个级别。对应着现在的省、市、县三个级别。
总督:是指管辖一省或者多省的民政军事的長官。
有:直隶总督、两江、闽浙、湖广、两广、陕甘、四川、云贵、河道、漕运总督。其中河道、漕运总督比较特殊、是管理某一项事务的官员。
巡抚:也叫抚台、主管着一省的军政与民政。一般为从二品。
总督是比巡抚大的、巡抚一般也兼任都察院右都御史。这个相当于古代的御史中丞、所以巡抚有时候也被叫中丞。
巡抚有两个属官:布政使、俗称藩台、主管民政、一般为从二品。
按察使、俗称为臬台、主管刑名、一般为正三品。
道台:是在省与府之间的官员、专管某一种具体政务。
如:粮道、河道、茶马道、盐道、驿传道。开始官价不定、乾隆18年一概定为正四品。
知府:就是府的最高行政长官、一般从四品。提督是武官品、全称叫做提督军务总兵官。是各省绿营最高军事长官。从一品、有正二品的总兵、从二品的副将、正三品的参将、正五品的千户。
总督、巡抚、提督都可以称之为封疆大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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