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道312线(榆中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榆中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道312线(榆中段)交通宁静办理的告示

8月14日中午,“榆中公布”微信群众号公布“榆中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道312线(榆中段)交通宁静办理的告示”。据先容,“榆中公布”是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官方信息公布平台。

具体告示如下:

榆中县公安局

关于加强国道312线(榆中段)

交通宁静办理的告示

为好效防备路途交通事故,严厉贯彻落实省公安厅摆设的路途交通宁静“严管十条”办法要求,保证人民群众生命产业宁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宁静法》等执法法例划定,现就加强国道312线(榆中段)局部路途交通办理告示如下:

一、加强交通宁静办理路段

国道312线2121公里至2127公里(甘草店镇盐水岔路段)

国道312线2148公里至2153公里(城关镇大坡坪路段)

二、实行车辆分道行驶

途经以上路段的大型货车、大型客车、旅游包车、伤害化学品运输车辆一概靠右侧依次有序行驶,严禁占用对向车道变道超车。

三、严厉控制车速和车距

途经甘草店镇盐水岔路段以上路段的大型货车、大型客车、旅游包车、伤害化学品运输车辆速率不得凌驾40公里/小时。

途经城关镇大坡坪路段的大型货车、大型客车、旅游包车、伤害化学品运输车辆速率不得凌驾60公里/小时,以上路段均全程测速抓拍,严禁超速行驶。

途经以上路段的车辆应当与前车坚持足以接纳告急制动的宁静距离,大型货车、大型客车、旅游包车、伤害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与同车道前车坚持50米以上的宁静距离。

四、严查交通守法举动

对违反上述划定的车辆,公安布局交通办理部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宁静法》及干系执法法例划定予以处分。

本告示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榆中县公安局 2023年8月11日

【泉源:榆中公布(ID:gsyu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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