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来了
男孩摔下购物车致伤?超市回应来了
来源:深圳特区报
近日一个网络视频
让很多人揪心!
5月2日
一网传视频显示
某大型超市内
一名大人带着小孩购物时
小孩从购物车上摔下
后脑勺着地当场昏迷
……
刚刚,超市回应
记者和相关超市取得了联系
相关超市回应表示
孩子摔倒后
当地门店第一时间拨打了120
120医护人员现场初步判断孩子无大碍
家长随后自行带孩子离开
事后
相关超市也联系了这位家长
这位家长表示孩子身体没有问题
网友:孩子平安就好
很多网友心疼孩子,希望小朋友平安。
樱唇酱思密达:前一秒还活蹦乱跳的,后一秒就……
幻糊糊:头先着地,颅脑损伤大概率了,还是后脑,危险更大。
MinYi-L:掉下去马上不动,也不哭不闹,就很恐怖,感觉不太好。
牛乳钙软糖:后续怎么样,希望小朋友平安。
眯着眼睛的熊:看视频应该是超市的冷库,那是相当冷,估计家长想带小孩快点出去。
大猫仙僧:像是颈椎受伤,然后又急着乱扶二次伤害……
也有网友提到,这种购物车是不允许站立的,而且孩子有专门坐的位置的。
Oo曉雪oO:在购物车里,千万别让孩子站着。
茶会茶会喵喵:这种是像普通的购物车一样,有小孩子专门坐的位置的。
子曰了好多年:不管着不着急,能让孩子这样站在车里的,出事是早晚的事。
靳译肯的七_7k:不是着急的问题,是购物车后面本来就不应该坐,小孩调皮不知道危险非要坐,那么就需要看好他,绝对不能站起来!站起来还敢推动购物车,家长真的太没有常识了!看起来摔得很严重的样子,希望孩子没事!!!
记者发现,孩子从购物车摔下的事故屡有发生。
2017年8月,山西晋城的一家超市里面,一位老人推着购物车乘坐扶梯上楼,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站在购物车的前沿。出扶梯时,购物车卡了一下,小女孩被甩出购物车之外,头部向下重重摔在地上……
曾有孩子从购物车摔下
妈妈要求经济赔偿
法院判了:监护人应当对事故承担责任
去年,“天津高法”微信公众号曾发布《超市购物车里放孩子!危险!》一文——
2022年某日,某商场内突然传来孩子的哭叫声。扶梯旁一名约两岁的孩子扑倒在地,下颌贴在地面上,还沾有血迹,旁边是一辆翻倒的超市购物车。
孩子的母亲张女士急忙扶起孩子。商场的保安和服务人员也赶紧围上来,帮助托起孩子,随后陪同张女士带着孩子赶赴医院进行救治。
后查看商场监控发现,张女士把孩童放在了超市购物车的前端位置,而非孩童就坐的折叠处。且张女士并未按提示要求,扶住购物车车把,导致购物车在其乘坐扶梯时翻倒。
商场管理方作为扶梯的管理方,称已对扶梯尽到定期检修的责任,当时扶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且在扶梯周边张贴了注意事项、温馨提示等警示标识;在孩童受伤后,工作人员亦陪同前往医院治疗。因此,商场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超市管理方称,在提供给张女士使用的购物推车内粘贴了安全使用指示图标,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张女士对此不认同,称商场、超市未提供儿童购物推车且无工作人员在场提示,要求商场、超市管理方赔偿经济损失。
法官认为,物业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应当确保管理场所内的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对消费者采取说明、警示等方式进行提示,以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依法负有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违反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父母的监护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因父母的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被监护的未成年子女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代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商场和超市管理方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张女士作为孩童的监护人,未按照购物车安全指示标志使用、未尽到保护和监护职责及合理注意义务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其作为监护人应当对事故承担责任。
再次提醒
在公众场合
家长一定要格外小心照看孩子
留意安全警示标语
做足安全保护措施
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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