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天悯人的意思(悲天悯人的意思翻译)
写诗悲天悯人,做官总是逢凶化吉一路高升,却为何死后不得安宁?
说起李绅,你可能一时想不起来此人是谁,但如果说他是小学课本中《悯农》诗的作者,你一定会有恍然大悟之感:原来是他啊!
因为两首《悯农》诗,李绅被定义成一个悲天悯人、心怀农民悲苦的杰出人物。但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人一旦被贴上标签,尤其是优秀人物的标签,就容易引起其他人的兴趣,然后被人拿着放大镜进行观察。更有人出于个人目地,从一些笔记野史中寻章摘句,附会出部分无凭无据的传说故事,甚至捏造事实,恶语中伤,进而使人物形象彻底反转,人物故事也真假难辨。
李绅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但后世之人捏造故事编排他,现代的键盘侠更是利用这些捏造的故事进行夸张宣传,致使李绅在现代人心中的形象变成了生活豪奢、骄奢淫逸、 滥施淫威、为官酷暴的贪官酷吏。
李绅真的是这样一个人吗?
拔开历史的迷雾,探寻文字背后的历史真相,还原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变得很有必要。
我们先说说正史中的李绅是个什么人?
首先,李绅是个很著名的文人和诗人。
这一点,在《旧唐书》、《新唐书》中都有提到。
《新唐书》中这样描述道:
能为歌诗,乡试之年,讽诵多在人口。
《新唐书》中是这样说的:
为人短小精悍,于诗最有名,时称”短李“。
引用考证较为严谨的《唐才子传》也认可这种说法。
除了新旧唐书的记载外,同时期的诗人对李绅的诗才也多有文字记载,其中元稹的记叙最为有名。
经过初高中的历史教育,对于唐朝“新乐府运动”的开展,大家都会认为是以白居易为代表。白居易作为新乐府运动的主力是毫无疑问的,他也确实写出了许多诸如《卖炭翁》等脍炙人口的新乐府诗歌,有力地推动的新乐府运动的开展。
但即便如此,作为“新乐府运动”的开创者,李绅的功绩也是不能被抹杀的。很早的时候,李绅就发现乐府诗歌的讽喻价值,并积极进行创作实践。他曾连写了二十首新乐府诗与元白唱和,其中元稹和了十二首,白居易和了五十首。所以,新乐府运动真正的开创者应该是李绅,而且他的这些乐府诗质量很高。
元稹在和诗《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的序中说:
“予友李公垂,贶予乐府新题二十首,雅有所谓,不虚为文,予取其病时之尤急者,列而和之。”
这是对李绅诗歌的充分肯定,虽然这些乐府诗已经失传,但从李绅留下的《追昔游诗》等诗文水平来看,李绅诗歌为当时所称颂,确是实至名归。
其次,李绅是标准的政治家。
如果写诗作文只是爱好的话,那么李绅的真正职业是政治家。
整体来说,李绅的一生官运亨通,虽然也有起起落落,但基本属于向上曲线,直到最后入阁拜相。
通过新旧唐书记载,李绅不知是由于性格原因还是其它什么的,仕途有点“犯小人”,从韦夏卿、李锜、李逢吉、李宗闵等等皆与其过不去。但李绅又非常幸运,总能逢凶化吉,这样人在历史上真不多见。
李绅虽然幼年丧父,由母亲开蒙,但其家境还是相当优渥的,属于士族出身,而且是名符其实的官N代。
李绅也比较争气,27岁就考中进士。唐朝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形容进士科的难考,其难度决不次于现在我们考清华北大。一旦得中进士,基本上就等于有了政府机关编制。
考中进士后,李绅遇到了人生第一个考验,就是李锜叛乱事件。当时李绅正好在其治下,但是李绅立场比较坚定,坚决不和李锜合作。事实证明,他赌对了,李锜叛乱被平定后,他的官职就开始直升中枢。
后面的故事主题就是牛李党争了,持续了几十年的牛李党争给唐朝朝庭带来了很大伤害,作为李党骨干,李绅也不可避免地参于了进去。
实事求是地说,作为一个政治家,李绅从品行还是行为上都还是合格的,其事迹可以参看新旧唐书。。
《新唐书》最后给李绅的评价是这样的:
始,绅以文艺节操见用,而屡为怨仇拫却,卒能自伸其才,以名位终。
这个评价还是比较客观的。
既然如此,那关于李绅生活豪奢、骄奢淫逸、 滥施淫威、为官酷暴的传闻是从哪里来的呢?
1、关于生活豪奢
关于李绅生活豪奢,最常引用的便是李绅吃鸡舌的故事。故事说,李绅非常喜欢吃鸡舌,每顿饭要杀活鸡三百只取舌,院后宰杀的鸡堆积如山。
这故事如果你放在慈禧身上,没准就信了。
先不论其是否可能,但你遍查史书,无论正吏或野史或是道听途说,都没有关于李绅吃鸡舌的记载,这实在是冤枉李绅了。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拿一个没有的事去论证,也实在是滑稽之极了。
但你说李绅的生活好不好,自然是好的,做那么大的官,你非要让他吃糠咽菜,明显是不现实的。不要说古代,就是现代都不可能,但因为生活好就要冠以生活豪奢的帽子,肯定也不合适。
2、关于骄奢淫逸
关于李绅这一点,最常引用的是刘禹锡的一首诗,诗名是《赠李司空妓》,全诗是这样的:
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
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
成语司空见惯这个成语就是从此而来。
我们先看看这首诗的意思,很多人认为这首诗是讽刺李绅生活腐败,骄奢淫逸的,但真是如此吗?
现在网上很多人翻译此诗,尤其是后两句都译为:李司空对这样奢华糜醉的场景自然是见多了,见惯了,也无所谓了。但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苏州刺史,却在为这一场酒宴背后被浪费的民脂民膏痛心不已呢!
这不是瞎扯吗!你见过几个人朋友请吃饭,他却在指桑骂槐损人的;你见过几个人吃饭时和一个社会地位较低的歌妓谈人生理想的(本诗是赠给歌妓的)。
而且诗句很明显是表现对此歌妓的赞赏,说是一见钟情也不是不行,但这毕竟是司空府,司空大人随时可以欣赏,我这个苏州刺史却没这福分,所以柔肠百结。
这怎么就变成了讽刺诗,难道为维护刘禹锡的形象,所以败坏李绅的形象吗?其时也谈不上损坏形象,这在古代本来就是很常见的事啊。
现在再看这个故事的出处,这个故事出自唐朝孟棨《本事诗》:
刘尚书禹锡罢和州,为主客郎中、集贤学士。李司空罢镇在京,慕刘名,尝邀至第中,厚设饮馔。酒酣,命妙妓歌以送之。刘于席上赋诗曰:“鬟髯梳头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李因以妓赠之。
重点看最后一句,“李因妓赠之”,如果你非常说这个故事是真的,那更只能证明这首诗其实真的和李绅骄奢淫逸无关。相反,反而体现了李绅的大度。虽然不可取,但古代赠妾、赠妓之事很正常,苏东坡也曾做过。我们不能用现代人的观点去看古人。
最后,这个故事是不是发生在刘禹锡和李绅身上还是两可,南宋胡仔编撰的诗话集《苕溪渔隐丛话》中也记载了此事,不过人物换成了韦应物和杜鸿渐,文字稍有不同。
《唐宋遗史》云,韦应物赴大司马杜鸿渐宴,醉宿驿亭。醒见二佳人在侧,惊问之。对曰:郎中席上与司空诗,因令二乐妓侍寝。问记得诗否?一妓强记乃诵曰:髙髻云鬟宫様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恼乱苏州刺史肠。观此则应物豪纵不羁之性,暮年犹在也。
所以无论故事的出处还是诗歌的主旨,都无法证明李绅骄奢淫逸。
3、关于滥施淫威、为政酷暴。
这些内容都是出自一本书,这本书也对李绅形象伤害最大,现在几乎所有对李绅形象进行歪曲的记载基本都是引用自这本书。这便是唐代范摅撰写的笔记体小说集《云溪友议》是唐代笔记体小说集。虽然对了解当时风情有一定参考价值,但此书的真实性实在不比同时代的鬼怪小说高多少。
小说的作者范摅乃江湖散人,常居吴越一带,所记之事多是道听途说,无法采信,而且经常是错漏百出。
比如这一段。
于是邑客黎人,惧罹不测,渡江淮者众矣。主吏启曰:‘户口逃亡不少。’绅曰:‘汝不见掬麦乎?秀者在下,粃粏随流者不必报来’。”
文中说由于李绅治民严酷,导致民众都“惧罹不测”,所以导致“流江淮者众矣”。意思是说李绅治下的百姓,终日惶惶不安,于是纷纷流江而逃。考虑到古代的户籍制度,这显然过于夸张,也太儿戏了。
但是,一个酷吏形象通过这几句话脱然而出。
幸亏这件事在正吏中也有记载,否则李绅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在《新唐书·李绅传》中,是这样描述的:
开成初,郑覃以绅为河南尹。河南多恶少,或危帽散衣,击大球, 尸官道,车马不敢前。绅治刚严,皆望风遁去。
明明是一些欺压民众的恶少,听闻“绅治刚严”,就都逃跑了。
毫无疑问,这是赞扬李绅的,结果同一个故事,再被重述出来就把李绅变成了酷吏。
书中又记载了一件关于李绅平叛的事,是这样的记叙的。
大梁城北门,常扃锁不开,开必有事。公命开之。骡子营骚动军府,乃悉诛之,自此平泰也。
经专家考证,这件事根本是张冠李戴,和李绅全然无关。因为一是骡子营乃是蔡州军事,怎么也扯不到李绅头上。
在《旧唐书·吴元济传》中记载:
申 蔡 之始……地既少马,而广畜骡,乘之教战,谓之骡子军,尤称勇悍。
这本书里还有两个故事也常被人引用来印证的李绅的滥施淫威、忘恩负义。
一则是说由于同科进士的某官吏没有及时看望他,正好这个官吏的仆人与人发生冲突,李绅借机把发生冲突的两人以及这官吏一起重罚了。
另一则是说是说一个叫李元将的人,在李绅发迹前,李绅称其为叔叔,李绅发迹后,想要与李旨平辈论交都不行,非要在李绅面前自称“孙子"才行。
真的想不明白,这种无稽之谈怎么会有人相信,还能堂而皇之地加以引用?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这种事怎么可能发生?
四、吴湘案的影响
这个案件也许是唯一能把李绅和”酷吏“稍微有些牵扯上的。事实上,从来没有哪个史学家把李绅当做酷吏。也只是因为这个案件,在李绅死后,李党也已失势,对手再提此案,死者也无法再从棺材里坐起来给自己辩白,最后被对手判定为“酷吏”,”销绅三官,子仕不得仕“。政治斗争从来都是残酷的,但这个结局李绅已经不会知道了。
对于吴湘案,新旧唐书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不过说法稍有不同。
《旧唐书》记载:
扬州江都县尉吴湘坐赃下狱,准法当死,具事上闻。谏官疑其冤,论之,遣御史崔元藻复推,与扬州所奏多同,湘竟伏法。
《新唐书》记载:
部人讼湘受赃狼籍,身娶民颜悦女。绅使观察判官魏铏鞫湘, 罪明白,论报杀之。时,议者谓吴氏世与宰相有嫌,疑绅内顾望,织成其罪。谏官 屡论列,诏遣御史崔元藻覆按,元藻言湘盗用程粮钱有状,娶部人女不实,按悦尝 为青州衙推,而妻王故衣冠女,不应坐。
两者区别是御史崔元澡复查此案后说法,《旧唐书》说”与扬州所奏多同”,是认可扬州的汇报材料的。在《新唐书》中却提出吴湘贪污事件有根据,但强抢民女却查无实据,认为吴湘罪不当死。
但不管如何,无论吴湘的罪是否当死,李绅确实是把吴湘处死了。毫无疑问,吴湘案是和党争紧密相联的,《新唐书》里这点说得很清楚,所以李绅处死吴湘也难说里面没有一点私心,但这已经无法再证实了,这也许是李绅唯一难以解释的“污点”了。
关于吴湘案,除了正吏,野史也有记载,像《北锁梦言》、《册府元龟》等书都有记叙,只是说法各有不同。有人说是李绅喜欢颜氏女,也有人说绅想送颜氏女送给李德裕,被吴湘捷足先登等,窃以为这些不过是小说家言尔。吴湘案只是牛李党争的一个表现罢了。
一年后,李绅便死了,李党老大李德裕也被贬,李党彻底失势。吴湘案便被有心人重新提出,成了继续打击李党的工具。 这也才有了李绅死后”销绅三官,子仕不得仕“的结局。
就李绅整个一生观之,作为李党的得要人物,李绅的官职虽然随着”牛李党争“互有胜负而有所起伏,便整体而言,李绅的政治生命还是比较顺利,也是比较长久的,虽然在历史上没有留下太过重大的政治功绩,但也没有什么劣绩。为人较为正直刚强,做事稍显简单粗暴,但其为人为事,在史书中还是受到肯定的。
综上所述,把李绅塑造成一个生活豪奢、骄奢淫逸、 滥施淫威、为官酷暴的形象,实在是有违历史事实,对李绅这个历史人物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附图是《旧唐书》和《新唐书》李绅传的相关撰写,有兴趣的可以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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